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Catholic版主设劣文的程度太超过
时间Mon Nov 23 23:39:03 2009
※ 引述《opoj (逊到者)》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Trunicht 板主在第一篇文後已经明确地表明使用「罗马教」一词是带有贬义的称呼,
: : 且天主教板板规明确说明「尖酸或影射性攻击字句」由板主判断。
: : 这部份并没有在板上争论的必要,请问 opoj 板友认为板主哪项处份不符板规规范?
: 谢谢你的答覆
: 很高兴有人愿意花时间为我解决问题
: 该版主确实有权利判断他所主观认知的词语
: (即便那并非公正客观的判断)
既然我们已经同意这是板主所拥有的职权所在,那麽违规的事实就已经确立了。
剩下的问题就只有对於违规的事项,板主所作的处份是否适当。
: 我所争取的是
: 我被劣的三篇文章,乃是试图为自己辩护
: 因为他认为我发的文所称罗马教是贬称
: 并且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 所以他用版主权势强压我,确实他有这个权利
既然板规已经明白地写,用语是否恰当由板主来认定,请问你当时要辩护的是什麽?
板主所给予的理由你不能接受是一回事,在板上的发言没有遵守板规是另一回事。
既然已经有违反板规的事实,依照板规接受处份并没有不恰当之处。
另外,既然板主已经明确说明该用语不适合出现在板面上,为何要不断使用它?
使用被认定不恰当的语词,而得到相应的处份,其中并没有不合理之处。
从你所发表的文章和後续的处份,都是依照板规在进行。
: 因此我的三篇文章就是在为自己答辩的
: 就如同在法庭上被告有权利为自己请律师或自行辩护
: 这应该是司法的精神,保障人的基本权益
: 不过该版主将我的答辩,一并计算入同一件事件
: 亦即"罗马教为贬称"事件,
: 然後依照加重惩处的条例,给我7+14+30天的水桶
: 以及每篇都劣文的处置
: 这就是我所说的处理不当
既然板主已经说明该用语不应出现在板面上,你自然可以透过其它方式答辩。
例如透过站内信或水球等非公开的方式与板主讨论,或是在组务板讨论。
或者是在答辩与讨论的时候避免使用被禁用的语词,以免受罚。
但现在,那三篇文章既然是发在公开的板面上,自当遵守该板面的板规,
从目前天主教板的板规来看,後续的处理是依照板规进行的。
如果你认为该处份没有依照板规进行,请指出处份过当之处。
: 请教sitos版主,如果是你会怎麽作评断?
我会怎麽评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板主作为看板的管理者怎麽样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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