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检举] 佛教板乱浸水桶
时间Thu Oct 15 13:24:40 2009
: → mormolyca:小组长在撤销haryewkun对chuit的判决之後 并未及时依
: → mormolyca:正确的名目处置chuit 何以当时仍坚持继续让chuit水桶?
: → mormolyca:针对此一部份 haryewkun可有任何疏失?
: → sitos:目前已将所有处份之理由补齐。
: → mormolyca:我只想知道haryewkun这样的行为是否有任何的行政疏失
这样做的确是有改善的空间,但不解除水桶是我的决策,所以是我的行政错误。
我不会称这样的动作是「疏失」,因为一开始我就知道会造成这样的问题。
这是当时我觉得最妥当的作法,也是现在我觉得最妥当的作法。
当时 haryewkun 板主已经告诉我处份的理由,并且认为这个处份是恰当的。
同时我也认同 haryewkun 板主的看法,因此我认为这个处份应该要继续。
虽然处份基於其理由是恰当的,但对於原公告理由却是不恰当的,
为了要先处理原本的检举事项,因此
#1Aq5yvVl 说明了原处份不恰当之处。
但既然已经认为处份要继续,理当立即给予正确的理由,并且保持原本的处份。
这部份由於当时 haryewkun 板主正在整理相关的规定,因此没有马上另外公告,
这部份虽属不妥,但相较於在完全厘清问题前,公告不正确或不清楚的理由,
可能带来後续的伤害,我当时仍要求 haryewkun 整理清楚以後再发表。
考虑到当时除了 chuit 板友的发言外,其它人的发言应如何处份也正在进行,
如果在第一时间补上 chuit 的处份理由,却未对其它人的发言作出一视同仁的处理,
势必又会引起其它的争议,为了避免相关的问题不断扩大,因此希望整理完整一起公告。
当时我采取折衷的方式是,由我说明 chuit 被处份的理由与原公告不符,
因此原公告的处份应撤销。同时也说明 haryewkun 板主仍认为 chuit 的发言违反板规。
如果对於此一案件的处理有其它建议,欢迎提出。
如果认为我的处置不当,请向群组长申诉。谢谢。 :)
--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