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it (从菩提树下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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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佛教板乱浸水桶
时间Sat Oct 10 15:15:05 2009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 datoguo: h板主总不能拖个半月一个月的,其每冷处理、每拖一天,吾
: : → datoguo:人权益就越多受损一天。
: 请问一下,你指的权益受损是指实质受到处份的部份,还是指未被公平对待的部份?
: 如果是指实质受处份的部份,我印象中水桶是一周,再拖更久也不会影响更多。
: 至於未被公平对待的部份,如果急於一时草率决定,恐怕也很难达到公平。
: : 推 datoguo:如果 c板友文章违规, 希望 h板主提出其标准为何, 且若 c板
: : → datoguo:友违规, 那s, b, k, h四人明显对人不对事文章亦违规, 希望
: : → datoguo: h板主应亦如同对吾等之处份亦公平处份此四人, 则本人不再
: : → datoguo:有意见. 若 c板友文章无违规, 那 h板主应为 c板友无端被浸
: : → datoguo:及权益受损提出负责及公开道歉 (无论 h板主拖多久). 希望
: : → datoguo: h板主可以限期回应,不能一直冷处理拖下去。
: 关於限期回应的部份,先前 haryewkun 板主曾有询问我是否必须要在某个时间之前回应,
: 我的态度则是,把事情处理得清楚,比吻合某个时间点来得重要。要是因为时间的压力,
: 作出不恰当的处份,不只是在这个个案会有影响,对於未来整体看板管理也不是好事。
: 因此在这件事上,我并没有给一个明确的期限,但我相信两位板主并不会刻意拖延。
: 另外他也有询问我,是否应该要先将 chuit 板友解禁,再作後续的处理。
: 但在交换意见的时候, haryewkun 仍认为 chuit 板友违反板规是事实,
: 虽然在这一点上我和他的意见并不相同,但我仍尊重板主的判断,因此暂依原判。
说明一:
这点我同意小组长的看法。
但必须提醒一点,
除了完人,我们平凡人都是具有逃避性和惰性的,
相信haryewkun 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
给与充足的思考时间,固然可以避免狗急跳墙,
因时间压力而在匆促之间下了错误的决定。
但自本案发生、检举迄今,
已有近一周的时间给予彼此讨论、发表意见及思考。
haryewkun 也依旧坚持认为chuit 的言论违反板规,
但如小组长所列举haryewkun 的不当推文内容,
如chuit 的言论违反板规,那麽haryewkun 的不当推文内容,
是否为板规所容许?
显见本案已为个人主观、喜恶之认定,
导致非客观的判决,同时有牺牲了使用者的权益。
说明二:
在现实生活的诉讼上,没有高院裁判无罪,
但维持地院的判决的这种荒谬情节发生。
因为这样就失去了上诉的意义,与高等裁判的功能。
如果组务与板务皆认定chuit 的言论违反板规,
chuit 只有二种作法:
1. 认同组务与板务的判决结果,接受处分。
2. 不认同组务与板务的判决结果,向上提出申诉。
但在申诉期间,为维持个人的自由权利,
现实生活上可以羁押,但不得执行判决处分。
依小组长目前的回应:认定无罪,但尊重版主判决。
那麽到底chuit 的言论有没有违反板规?其判决处分是否合法?
有无牺牲chuit 权益之嫌?
请小组长给予说明。
: 而在对板规有争议的部份进行讨论後,自然也会对其它不当的发言作出相应的处置。
: 目前的状况是,会针对板规与板规执行有争议的部份重新讨论,等两位板主有共识後,
: 会依照比现在更清楚的板规,及更严谨的执法尺度,回头来处理这次的个案。
: 如果认为对 chuit 的处份太重,或对其它人的处份太轻,才会依新的解释重新处理。
: 我们都承认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规对现况而言并不够清楚,操作上的确有问题,
依小组长上述之表示内容:
我们都承认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规对现况而言并不够清楚,
操作上的确有问题。
目前小组长裁判 chuit的言论并未违反板规,
那麽如要等候重新修订後的新板规,
期间所牺牲的使用者权益,是否得当?
又重新修订後的新板规,如采严格之态度,
但依不溯前的原则下,是否可以推翻小组长的判决?
如可推翻,那麽是否失去了上诉的意义,
亦失去了组务的功能?
上述三点,续请小组长给予说明。
: 因此确立板规的规范究竟为何,是第一要务,完成後才会有接续的动作。
: 关於权益受损需要道歉的部份,由於我没有想到比上述更妥当的方法,
: 也不敢大胆冒着草率决定以致造成看板管理问题的风险要求回应的期限,
: 所以造成没有办法明快果决地给予最後的仲裁,这部份是我能力的限制,
: 针对这部份,我要向涉入此事的板主及板友道歉。
: 至於 haryewkun 板主是否需为先前的作为道歉,或需采取其它的作为,
: 要等到讨论的结果出来以後,才能作判断。如果最後两位板主都同意,
: 在本次的案例中,依照板规所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认定 chuit 板友有违规,
: 但其它人的发言没有违规,那麽 haryewkun 板主并不需要为这次的事件道歉,
: 或对其它人的发言作出处份。这部份要待解释清楚後才能裁定。
: 虽然我目前还没有想到这样的可能性,但我也不依自己主观意见排除这样的可能性。
: 而这个一份进一步的解释,组务这边也会再审视一遍,确保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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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行无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灭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灭灭己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灭为乐 Tesam vupasamo sukho.
从菩提树下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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