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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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Rule is a rule
时间Mon Sep 28 19:20:14 2009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铭言:
: 会的。
: 任何案件,都不会只看物理上发生了什麽事,而是要看前因後果。你不能说
: 打伤了人就一定是恶意致伤他人,这要看情况。
你很明显在打迷糊仗,伤害就是伤害(身体外观或生理机能受损),
你加上恶意就是另一个要件。
: 你一直说“Triad认为要以阿含经为据找出另一种成佛之道”、“Triad很明
: 显的认为阿含所教四圣谛非成佛之道”。
你又在打迷糊仗,我最後讲的是:
「
有阿含未载之成佛之道」及「
解脱道不等於菩萨道不等於成佛道」
: 你似乎是认为这说法和他的说法是完全一样的,所以你完全没有曲解其意思。
: 但当事人(Triad)却不是这样认为的。
嫌疑人也常说自己是无辜的(这只是譬喻),
法官是只要依照嫌疑人所说就可认定事实,还是依照全部证据认定事实?
(麻烦回答我上篇文章第3及第4点)
: 而且,旁观者也认为你的说法和Triad的意思不大一样:
: → Xras:如果没误解,p大认为阿含就是100%的成佛之道 74.115.1.9 09/15 20:50
: → Xras:但是T大并不认为如此。可是这又不等於成佛之 74.115.1.9 09/15 20:51
: → Xras:道中,阿含的教义是0%(这是p大在下面推文认为 74.115.1.9 09/15 20:52
: → Xras:有人这麽想)
: 所以,我不认为你的转述,百分之百的符合Triad的原意。
1.Xras这段话是在我说「
解脱道不等於菩萨道不等於成佛道」之前,
而我在说了这句话後,Triad对我人身攻击。
2.回到原点,
哪位版友还是哪一条版规赋予你可以审查他人解释本人意思是否正确的权利。
不要忘记你在执行的是blueryan自2006年留下来的版规。
更何况你仍旧无法回答我上篇文章第3及第4点,何来曲解之说。
(你引Xras前辈之推文助拳也是徒然)
3.
你为版规附加了非明文之要件,
任意扩张己身之权利,破坏法安定性,这样对吗?
4.
你事发自始自终皆未对Triad所言规劝或作任何处理,
你是否意味着Triad骂人而我被骂也只是刚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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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ds1 来自: 122.120.214.94 (09/2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