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molyca (银碗盛雪)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抗议buddhism板主blueryan处置不公及有争议
时间Fri May 16 23:09:48 2008
佛版版主在处理datoguo与pipetobacoo的部分确实争议很大,
datoguo与pipetobacoo会发出情绪性的政治文章有其因缘,
且观两人发表情绪性政治文之前的文章之中,
joefan是如何的用推文功能在版面上和datoguo针锋相对:
推 datoguo:joefan,可见你没有常识 122.122.116.40 05/14 23:14
→ datoguo:这一套可是印度佛教诸论师就有的 122.122.116.40 05/14 23:14
→ datoguo:你不知道这是古印度治学传统吗 122.122.116.40 05/14 23:15
→ joefan:震吧 震吧 支持支那的去死吧 59.121.112.114 05/14 23:15
→ joefan:d大 我们组一个支那去死团好吗 59.121.112.114 05/14 23:15
→ joefan:要更团结扞卫台湾主权 59.121.112.114 05/14 23:15
→ joefan:不能让台湾的主权丧失 59.121.112.114 05/14 23:15
→ joefan:不能让支那用七岁学生作的炮弹打我们 59.121.112.114 05/14 23:16
→ joefan:我们要震死他们 是吧 59.121.112.114 05/14 23:16
→ datoguo:好啊 122.122.116.40 05/14 23:16
→ datoguo:中华民国军队就是支那去死团了,joefan, 122.122.116.40 05/14 23:16
→ datoguo:我赞成你的提议 122.122.116.40 05/14 23:16
→ joefan:你竟然敢用中华民国 那个国早就消失了 59.121.112.114 05/14 23:17
→ joefan:要独立 称为台湾国军队 59.121.112.114 05/14 23:17
→ joefan:手牵手护台湾 手牵手震支那 59.121.112.114 05/14 23:18
→ joefan:台湾独立万岁 支那震死活该报应 59.121.112.114 05/14 23:18
→ joefan:这样说没错吧!!!! 59.121.112.114 05/14 23:18
→ datoguo:joefan,对啊 122.122.116.40 05/14 23:19
→ joefan:那些替中华民国当兵的都去自杀吧 59.121.112.114 05/14 23:19
以上推文引自佛版:
17537 16 5/14 nknuukyo □ [闲聊] 个人观感
版主在晚间十点多将pipetobacoo浸水桶之後,
一直到当晚十一点都还见joefan跟datoguo持续的针锋相对,
更甚至在版主该篇浸水桶公告之中继续与datoguo情绪性的回应,
有闲情逸致想去厘清来龙去脉也可自己去比对一下发言时间。
如果依照版主主观的认定,
joefan不但也发表情绪性政治文,
而且也有刻意激化datoguo与pipetobacoo的嫌疑,
版主何以放任joefan的言行举止?
而再观察一下当datoguo与pipetobacoo被浸水桶之後,
joefan於版面上发表「心得、感想、讨论」等文章,
表面上说的好像是在反省忏悔,
实际上却是利用datoguo无法发言回应辩驳而进行版众公审──
将datoguo私下写的信件张贴出来跟大家讨论,
甚至将他认为datoguo可议之处一一列举出来讨论......
我很纳闷的是,
joefan在跟datoguo玩推文游戏的时候可以激情的喊出「支那震死活该」、
「替中华民国当兵的都去自杀吧」等等言论,
何以当datoguo回应「杀你父母 强奸你老婆女儿」等假设时,
却有脸在版面上希望大家帮他评理?
这种趁人无法发言反驳的时间点频频发文公审的举止妥当吗?
版主处理datoguo与pipetobacoo事件的「效率」哪里去了?
如果佛版版主管理佛版是秉持着无为而治的话,
麻烦一下道教版在出门之後左转第四间,
没了版主才真的叫无为而治吧!
不过如果佛版版主所谓的「无为」指的是「无所做为」,
那劝版主自己请辞比较快,
不要每次都求人家罢免你却又诉诸悲情......
※ 引述《datoguo (禾斗禾斗)》之铭言:
: : 板主在此处置,是根据板主自身佛学板板主经验以及惯例,还有板规第六条。
: 若佛学板板主是依第六条为依据,那争议处已如前文详述。如果是以板规
: 第六条为依据,pipetobacoo 算初犯(不算屡犯),有争议处在於符合「情
: 节重大」吗?如果没有,那浸水桶是依据何者?如果有,那板主「情节重
: 大」与否的标准在哪?佛学板板主未事先明订标准,不能以个人喜恶作自
: 由心证处置,诸如此类争议已於前文详述,是故吾等希望佛学板板主可以
: 明订标准,并且改进。
: : 板主宅心仁厚,未把第七条也算进来。 认定标准在此小组长尊重板主决定,板规
: 未明
: 佛学板板主未将板规第七条算进来,不是因为佛学板板主宅心仁厚,而是
: 本来就不能算进来,因为 pipetobacco与本人的文章主要是於佛教文章中
: 涉及政治,但本来就与佛学板第七条禁止附佛外道文章的板规没有关系(
: 我们又不是发表附佛外道文章与连结),这不是什麽佛学板板主宅心仁厚
: ,而是本来就不能算进来。
: : 定之处,由板主及板友提出讨论,但不是在犯规之後才来讨论规定良窳。 水桶名
: 单及
: 「犯规」─那也得有规可犯才叫「犯规」,既然板规有未明订之处,那就
: 争议及馍糊处何来「犯规」之虞?即使依本人与板友pipetobacco 就本案
: 的情况,所犯之规也不至於一定直接浸水桶,而且板主本人对於一定直接
: 浸水桶与否标准并未有详细规范,在此情况下,板主是根据什麽标准浸水
: 桶,说穿了,就是板主个人喜恶及自由心证作处置罢了,此於前文已有论
: 及。
: : 期间小组长认定并无不妥,请对板规有意见之使用者在佛学板提出讨论。 再者,
: 两位
: : 使用者皆上站超过两千次,观看文章时数长,若以此条件来看 "不教而诛" 并不成
: 立
: 上站次数及观看文章时数长短,与「不教而诛」并没有直接关联性。本人
: 质疑「不教而诛」之处,在於板主板规并未明订处置标准,但却可依个人
: 喜恶及自由心证直接处以浸水桶,主要争议处在於板规的不明确及馍糊,
: 在此情况下佛学板板主以个人喜恶及自由心证作处置有失公允,难以服众
: ,这与上站次数及观看文章时数长短并无关联,难道板规的明确及馍糊与
: 否是以上站次数及观看文章时数长短来决定的吗?上站次数及观看文章时
: 数长短,与「不教而诛」不能直接成立关联性。我无法接受你的说法。
: : ,且板规已明定在置底文章,且板主已公告数次请板友自治,理性讨论并尊重其他
: 使
: : 用者,故板友应已有自知之明。
: : 若要明定水桶标准、期限、对象,可於平时在板上由板友或板主主动提出,其
: 余
: : 未明订之处,由板主依经验及看板惯例而定。
: : 本案就此终结。
: 我尊重你的意见,但不认同你的看法。说到底,佛学板板主还是以个人喜
: 恶而自由心证认定及作处置罢了。个人建议:
: 1.佛学板板主blueryan应明订前文所述未言明之标准,不能馍糊不清及不
: 教而诛,否则难以服人,希望板主可以改进。
: 2.就本案佛学板板主可以删文,但是没有适当理由及标准浸水桶 (未事先
: 明订且馍糊不清) ,有不教而诛之嫌,板主应解除水桶,且於明订浸水
: 桶标准後,尔後若有人再犯再作处置,而非不教而诛,也较服人。
: 希望佛学板板主可以妥善解决此争议及改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77.248
1F:推 nknuukyo:基本上..这应该看得出是反讽法吧...XD 05/18 12:48
2F:→ nknuukyo:不过如果是在讨论反讽法的文字内容 就当我没说 05/18 12:48
3F:推 Majestic:你要不要把在HumService的文章删掉 或另立标题? 05/19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