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D (麻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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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检举] Catholic板主Trunicht渎职不公
时间Wed Jun 7 18:56:35 2006
※ 引述《rehoboth ()》之铭言:
: ※ 引述《LLD (麻将人格)》之铭言:
: : 为什麽版主要主动帮你找证据?
: : 民法是不告不理的,法官只能就你提出的证据判断
: : 如果Junchoon主动帮你找资料,才有越权之嫌
: 不管是Junchoon或是Trunicht都"不需要"也"并没有"额外去"找"证据
: 我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
你提出的证据不够
: Junchoon做得比Trunicht好的地方在於
: 他有确实检视我的举证是否为真,或只是虚构
: 这也是一个认真的板主应该做到的
: 而Trunicht不但不肯承认自己的怠职
: 更推卸责任,诬赖我举证不足
: : 但是Junchoon最後的判决跟你的举证无关,不是吗?
: : 所以你一开始提出的证据根本不足。
: Junchoon最後的判决,跟我的举证是「一模一样」
: 看清楚Junchoon所引用的网址
: 其内容我早已「直接引用」,而且也先行声明了
: (天主教板 [争议文章及判决] #9)
: 搞不清楚事实,胡说八道论断的人是你!
呵呵 你被人打枪了
: : 更重要的是,你一方面说c版友抄袭,一方面说他改你的立场,
: : 没有发现这矛顿了吗?
: : 他既然有改掉你的立场,又怎麽会是抄袭?
: 改掉立场就不算是抄袭?
: 你真的懂着作权?
你懂,麻烦把法条引出来,不要空口说白话
: 正因为改掉立场而几乎没有改掉内文,这就证实了侵犯着作人格权
如何能不改掉内文而改掉立场?
即使有
而着作人格权的构成要件是「致生权利之侵害」,你要先举证你那边的权利不见了
你并没有做到。
而且我看这个问题你也不敢回应呢
: : 你那篇文章大部份都是述说事实,如果事实也能有着作权,
: : 那以後我说「台北是中华民国的首都」是不是别人就不可以这麽说?
: : 大部分的事实没有着作权,少部份的评论你自己又说c版友改掉了
: : 请问抄袭在那里?
: : 更不要提你说的着作人格权构成要件根本不合了
: 照你这麽说,旅游报导、食谱、英文文法书、……etc
英文文法书、食谱都是事实吗?
不过如果一本旅游书说「台北是中华民国的首都」
别的书当然也可以这样写
: 全都可以任意复制
: 因为这都可以属於「大部分都是述说事实,少部份的评论被修改」
: 是你不懂着作权,不是我不懂
你没有不懂,赶快把法条拿出来
连法条都不敢拿就要当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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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7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