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gun0513 (雪人)
看板Hualien
标题[食记] 花莲--溪边的树‧老羊与海
时间Sat Dec 11 01:30:27 2010
店名:溪边的树‧老羊与海
地址:花莲市府前路106号
电话:(03)824-2875
时间:(星期二至星期五)07:00~12:30
(星期六)07:00~16:00 (星期日至星期一)公休
图文版:
http://tinyurl.com/2ctpa5o
溪边的树‧老羊与海
这麽梦幻般的西式餐点类型的店名..听到後就一值就很想嚐鲜
无奈早起对个人来说是件艰钜的挑战
再加上地理位置略远(我是说从东华大学寿丰校区出发)
Google Map会告诉你这间店就位在花莲地方法院的正对面
白话的方式会跟你说从府前路经过Country Mother's过没多久就可到达
用餐空间并不大
店内散发着咖啡店或是下午茶悠闲的气氛
花莲慢城的步调
我想刚睡醒抱着睡眼惺忪的双眼
来这里吃个早点的感觉应该很不赖
店内并没有点单
找到位子入座後直接在吧台吧跟老板点餐
餐点类型主要分成手工三明治..布鲁塞尔松饼..以及美式煎薄饼
每种类型旗下均有三种口味供选择
套餐的方式(含饮料)会比较划算
ex 手工三明治套餐的价格刚好为100元整
三明治的面包
有白面包跟杂粮面包两种可选择
纯手工自制的欧式乡村面包
光看就觉得口感扎实充满嚼劲
热可可
味道十分香浓(个人还蛮推荐的喔)
热咖啡
用鲜奶取代奶精
烟燻里肌(白面包)
两片面包里摆了好几片的里肌肉
放置於旁边的"配菜"(蕃茄..青椒..黑橄榄与酸黄瓜片)
其实是要夹在面包里面一同食用的
不过老板担心有些人可能对特定的蔬菜有"距离感"
因此将这些配菜放在旁边让客人可以自己依喜好添加
烟燻里肌(杂粮)
附带说明一下盘子旁边附的小杯子
里头装的是汤品
此行去的附汤为洋葱浓汤
温热的汤喝起来很清很顺口
洋葱炖的入口即化的软烂
香料烤鸡
这是三明治的另一个菜色口味
相较於里肌
香料烤鸡其鸡肉有烤过的味道
美式煎薄饼(太妃糖)
最後大家合点一份"甜点"来嚐嚐
美式薄饼的口感十分松软
在上桌後趁热的时候口感是最棒的状态
刀叉轻轻一划就能切下
单吃就可以吃到面粉的香气
再沾上太妃糖酱味道更棒
(太妃糖味道像是森永牛奶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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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agun0513 来自: 111.243.214.39 (12/11 01:31)
1F:→ florasflan :好棒 12/11 01:45
2F:推 koalaa :一直想去..但是总是没遇到开门时间!!=___=! 12/11 10:59
3F:推 fairyring :我记得店主说他们不想上ptt.... 12/11 17:18
4F:推 tenlia :这间店行事一直颇低调,不喜欢被广告吧。 12/11 20:42
5F:推 tenlia :既然都已经念到大学了,可能要注意尊重别人的隐私。 12/11 20:44
6F:推 chiooo :楼上的 人家可能并不知道这间店想低调 没必要这样酸 12/11 22:22
7F:→ chiooo :人家吧 都打了那麽多字 人家是真心想分享的 12/11 22:23
8F:→ lts0716 :楼上+1 12/11 22:36
9F:→ florasflan :再+1,说原po不尊重隐私太过分了点 12/11 22:38
10F:→ koji :不管怎样 公开之前先询问过店主应该是基本礼貌吧 12/11 23:05
11F:→ lts0716 :难道PO食记都要先询问店家喔??还好我只有两篇心得= = 12/11 23:09
12F:→ lts0716 :像我这种不会主动跟店家哈拉的,还是别发表比较安全 12/11 23:10
13F:→ florasflan :我觉得要询问这种想法很好,但是目前没有这种惯例吧 12/11 23:16
14F:→ florasflan :现在网路上100篇食记中有一篇问过就很了不起了 12/11 23:17
15F:→ florasflan :我是觉得委婉跟原PO说一下让他删文,但酸人就不好了 12/11 23:18
16F:→ lts0716 :我觉得这样就要原PO删文会让原PO觉得很委屈吧 12/11 23:21
17F:→ lts0716 :毕竟店家应该也没有明确告知客人自己不想被推荐阿 12/11 23:21
18F:→ lts0716 :原PO基於热情分享才上来PO的,这样会有寒蝉效应吧@@ 12/11 23:22
19F:→ florasflan :其实我还想问"隐私"的定义,这种公开店家能算隐私吗? 12/11 23:23
20F:→ warmcat :应该是原波把老板的原本职业都公开了,这样不好吧 12/11 23:27
21F:→ lts0716 :楼上,那我看食尚玩家早就被告到死了 XD 12/11 23:27
22F:→ lts0716 :恩 职业那边可能修文改掉会比较好一点 12/11 23:28
※ 编辑: dagun0513 来自: 111.243.214.39 (12/12 00:06)
23F:→ DJgood0105 :某楼这样只会反效果让人不想去这间店吧 12/12 11:58
24F:→ DJgood0105 :再者食记这东西本来就这样 人家真心推荐还要被酸隐私 12/12 11:59
25F:→ DJgood0105 :一般的店即使低调 有人愿意推荐应该开心都来不及吧 12/12 12:01
26F:推 tenlia :我的想法很简单,店家也是人,能公开的就会公开。 12/12 18:20
27F:→ tenlia :今天就算一万间里面只有一间,还是需要客人的尊重。 12/12 18:20
28F:→ tenlia :不过我的网路用语如果如此犯众怒,想必已偏激,那麽 12/12 18:22
29F:→ tenlia :就请版众们海涵,如有大镬也请原PO做文章更动,谢谢 12/12 18:23
30F:推 tenlia :另附上:http//ppt.cc/v78~ 12/12 18:31
31F:推 tenlia :如无法开启请搜寻"网路隐私权"。 12/12 18:35
32F:→ tenlia :真正的隐私权并不是将所有的个人资料抹灭,而是做到 12/12 18:36
33F:→ tenlia :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比方要用别人的个人资料一定 12/12 18:37
34F:→ tenlia :要事先提醒与告知。 12/12 18:37
35F:→ tenlia :也许是我太自以为是,想说大家都知道。这点我很抱歉 12/12 18:39
36F:→ tenlia :但最终是希望,此条不要被立成法律,网友们也别受害 12/12 18:41
37F:推 tenlia :另,我也没有要求原PO删文@@",推文里只有说店家不喜 12/12 18:47
38F:→ tenlia :被广告,尤其是隐私的部份......Q.Q,不要什麽罪名 12/12 18:48
39F:→ tenlia :都往我身上砸~~ 12/12 18:48
40F:→ tenlia :偶只是一个吃到好吃的不会跟别人分享怕排队的吝啬鬼 12/12 18:50
41F:推 chiooo :我觉得它不是广告 那是"个人食记"的分享 12/12 20:25
42F:→ lts0716 :没有人说tenlia大你要求原po删文,那只是另一个版友 12/12 22:13
43F:→ lts0716 :建议的其中一种作法而已,并没有什麽都怪你吧 12/12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