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zero (green)
看板Hsinchu
标题Re: [情报]捡到一个皮夹
时间Sun May 11 08:12:37 2025
有版友问到报案後的流程
在台湾,只要你去警局报案,确定立案了。
那不管案情再荒谬,证据再不充分
警察都一定要通知相关人士来做笔录(通常是被告)
原PO做笔录的时候,可以聘请律师陪同,这是原PO的合法权力
警察做完笔录,原PO确认无误签名後,警察之後就会把笔录转交给法院,开始进行审理
以这次的状况,原PO很有可能是被对方提告刑法的侵占罪
所以接下来的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会收到检察官的通知书,上面会写明是起诉还是不起诉
至於版友说到的警察可能是请原PO当证人?个人觉得不大可能。
通常警察在这阶段只会请原告和被告做笔录,要传唤证人是展开调查後的事情,通常也是法官传唤
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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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tnet : 有够虽 05/11 09:02
2F:推 say33520 : 请律师成本多高…没成案还没办法告诬告 05/11 09:20
3F:推 mightymouse : 在台湾滥诉的成本太低了,那当然什麽都来告告看 05/11 09:25
4F:推 palapalanhu : 衰 05/11 10:27
5F:→ greenzero : 最倒楣的是如果是侵占,那连想和解都没办法。告了就 05/11 10:32
6F:→ greenzero : 是告了,只能等检察官/法官处理。 05/11 10:32
7F:→ kidbaby : 不用律师啦 扰民而已 实话实说就好 不会有问题的 05/11 13:06
8F:嘘 markhbad54 : 警方做完笔录是转给检察署, 05/11 15:43
9F:→ markhbad54 : 法、检分家很久了,该更新法律常识了 05/11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