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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新店蔡金木宅文资审议 委员质疑建材年代证据不足
时间Mon Jun 8 21:00:50 2026
新店蔡金木宅文资审议 委员质疑建材年代证据不足
2026-06-08 17:34 联合报/ 记者张策/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文化局今召开「蔡金木宅」指定古蹟及登录历史建筑、纪念建筑审议会,针对位於
新店区北新路一段45巷20号的建物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文化局表示,本案依「文化资
产保存法」规定办理法定审查程序,回归古蹟、历史建筑及纪念建筑审查基准,就建物历
史、艺术、科学、人物及自然等价值审慎评估,并无涉私人开发利益、职业类别或房屋大
小等因素。
文化局指出,蔡金木宅原建於公有土地,後续由农业部农田水利署、原农田水利会出售予
私人,衍生屋主与地主间私权纠纷,并经法院判决确定办理拆屋还地强制执行。蔡宅早在
104年曾由屋主赖碧珍及新北市文史学会以第三人身分提报历史建筑保存,经审查决议不
予列册追踪,107年及111年也曾有民众提出新事证,但文资审议委员仍维持不列册追踪决
定。
文化局表示,法院原定114年6月26日执行拆除,赖碧珍於拆除前提出建物税籍证明,以建
物所有权人身分申请指定古蹟及登录历史建筑、纪念建筑保存。文化局於114年6月25日公
告暂定古蹟,并函请法院於审议程序完成前暂缓拆除,後续经专案小组会勘、多次讨论及
补充资料审查,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第14条作成文化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提送
文资审议会审议。
屋主赖碧珍表示,对於官方举证资料与家族记忆、资料不相符感到遗憾,盼审议能再延长
6个月,使调查更完整。她表示,蔡金木宅不只是家族情感所在,也承载新店瑠公圳、圳
头及地方发展的历史记忆,若城市失去历史记忆,也会失去认同基础。她也提到,监察院
调查报告曾指出,当年因水利会卖地疏失才导致後续纠纷,认为文化资产价值应凌驾个别
产权争议,盼委员纳入评断。
支持保存的文史人士则指出,蔡金木宅具有独特文化价值,涉及瑠公圳圳头、水利发展、
交通发展及地方空间记忆。她表示,蔡宅所在的45巷仅有一栋建筑,建物周边与北新路、
北宜路及瑠公圳空间关系密切,应从历史性、地方性及特殊性综合判断其文资价值,而非
仅以私权争议处理。
不过,文资委员詹添全对建物年代与建材证据提出疑义。他表示,蔡宅所使用砖块尺寸虽
与日治时期规格相近,但民间砖窑也可能生产相同尺寸,若缺乏明确厂记或官方资料,仅
凭尺寸难以断定年代及来源。他也质疑,若称蔡宅为战争时期「快速兴建」住宅,却同时
使用红砖、瓦片等较费工材料,与临时、快速兴建的说法不易连结,认为仍需更明确证据
。
赖碧珍回应,建物曾因周边工程、邻近大型建案施工及长期使用而有修缮情形,部分梁柱
与屋体确实曾做维护,不能因此否定原有历史价值。她说,自2010年瑠公圳相关空间改变
後,仍有许多学校、团体到现场走读,估计至今至少有上千场次、超过3万人次参与,显
示蔡宅作为教育场域与地方记忆空间仍具重要意义。
文化局表示,本案申请保存范围包含建物本体、观览通道及老树,其中建物本体坐落於新
店区北宜段135、138地号部分土地,面积约126.73平方公尺;观览通道位於北宜段106、
135地号部分土地,面积约187.93平方公尺;老树范围约5.79平方公尺。後续将依审议会
决议办理。
新闻出处: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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