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ca (听风的声音)
看板HsinTien
标题Re: [公告] 板规建议讨论文
时间Wed Sep 18 14:34:19 2013
dragonpin板主,
我知道新官上任三把火,希望有些建树,但有几点不得不提醒。
这次提板规修正,
你说 「最大的变更是交易文的规定」:
但同时,我们回去看一下不久前你写的政见内容:
二、板规沿用,罚则放大弹性空间
logen板主所制定的板规对我来说是很完整的,所以原则上我会沿用目前的板
规,包括交易文、广告文等规定。
这是你政见中清楚写的,沿用交易文等规定。
在通篇政见中,也
只字未提上任後将推行「交易文市集」
(即,限缩交易文,一周仅两天可发)。
有板友疑问为什麽要改交易文规定:
1F:推 protest :现在这情形我不觉得有不好啊,交易文也不是占每天文 09/17
2F:→ protest :章大多数 (而且有些东西真的不错 XD),既然当初已经 09/17
3F:→ protest :争论过一次,也是投票出来的,为何要改。 09/17
而你的回答:
为什麽要改板规呢? 因为换板主了啊!(被殴飞)
因为我对於一些板规制定的精神是想要调整的,
毕竟我不可能每天执行跟我个性完全南辕北辙的板规啊!XD
所以我会希望有一些调整。
有板友也提出旧板规有适法性:
4F:推 FantasyNova :交易文沿用旧板规无妨 因为当初就是大战投出来的 09/17
而你的回答:
哈!!! 可是我自己就不同意原来的交易文板规了怎麽办?XD
(谜:所以选完上任才现形,依自己不同意的部份来修吗?)
还有板友追问,为何过去形成的法规,要依新上任者喜好修改的问题;
5F:→ protest :为何每换一次版主就要换一次这规定,如果前版主是因09/17
6F:→ protest :为大家反对现有交易文版规而离开职位,那才需要再次09/17
7F:→ protest :讨论吧?09/17
→ wantingheart:同楼上 这次的问题 好像不是出现在交易文吧
8F:→ wantingheart:改板规的理由是因为新板主不想执行 而不是这个旧规定 09/17
9F:→ wantingheart:本身有问题或是不合时宜 这...... 09/17
而你的回答,是你将沿用70%旧板规,调整其中的30%。
这距离你一开始政见中,提到原则上沿用旧板规,有很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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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想提出,你现在推的最大更动的板规,到底有没有政治道德问题?
第一,改交易文规定不在你政见中,而且当时还说要沿用,现在却是你修板规最重的部分。
第二,有板友质疑,上任者为什麽可依喜好更改「自己在政见中未提过」要修的板规?
参选时,你即有发生过政见反覆不一的问题(一开始,未提单一板主制),
上任前说延用,上任後推另个政见,到底有没有欺骗选民之嫌?
针对此点,我也推文简单问了:
10F:推 martica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耶..交易文缩短两日,这并非09/18
→ martica :你的政见。你政见中是新店板未来交付公投决定,交易 09/18
11F:→ martica :文,只是其中一个可能讨论的议题,这有点不大对?09/18
→ martica :麻烦针对这点解释。
结果你怎麽回答?
我不知道我要解释啥耶?哈~
上面这麽多的回应,我觉得我已经说明的很清楚了耶!
针对新店板的未来,当然是交给经常使用新店板的板友决定,
但我不希望是少数服从多数式的压迫式民主,
而是能听到少数声音,尊重少数声音的真正民主。
所以我没有草率地把所有议题通通直接交付公投,
那样是把责任完全分散给群众,自己只当个投票机器而已,
这样的确比较轻松,可是那不是我投身板主的理念。
很好,公投是你的政见第四点,
现在你说「不希望是少数服从多数式的压迫式民主」,这点精神上我是认同的,
但请你看看,你当时针对公投政见里写什麽:
我的想法是,交由经常使用新店板的板友决定新店板未来的走向。
说交由少数经常使用的板友决定的是你,一下子,又讲不能压迫少数服从多数。
龙哥,你是不是有点太像变色龙?只站在最有利自己的位置发言?
选上了,现在有投你的板友,已经在推文内说後悔投你,
你有没有想过得到权力後,不是依照你喜好去改?
其次,补充你政见四公投办法,当初写的是:
目前规划做法为,若有板友提出建议,请详述发起动机、具体做法,如有10名
(含)以上板友推文覆议,我就会开放板友讨论一周後,进行记名公投,有效记票
需为新店板友,且曾有自介,并在现存板面上有三篇(含)以上发文者。
如果照你说,交易文限缩一周间仅两日发文,属於你政见中不存在的提案,
也许须由你提案,10名板友推文附议,才能记名公投。
不要一边说自己不想便宜行事,做的却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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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29.120
12F:推 anachronism :我觉得挺不错啊, 愿意先跟大家沟通才改版规 09/18 15:21
13F:推 natasha5460 :好严肃。。。 09/18 15:22
14F:推 natasha5460 :同意楼上。。。 09/18 15:23
15F:推 natasha5460 :怎麽觉得好像在搞社运。。。呵呵。。。 09/18 15:26
16F:推 tracyxcat :同意这篇的看法! 09/18 15:28
17F:推 trantest :没错 後悔 想不到在公众版说射出,舒服,等色情字眼 09/18 16:32
18F:→ trantest :让女版友感到不适他的回答竟是他私下和人聊天风格都 09/18 16:32
19F:→ trantest :这样,所以我们都该包容该版友的情爱字眼 09/18 16:32
20F:推 trantest :可以请该版友修饰一下文章,版主却不这麽做 而是便宜 09/18 16:34
21F:→ trantest :行事 随便推个文敷衍过去 09/18 16:34
22F:推 trantest :不过说对版主失望 版主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选择保障s 09/18 16:36
23F:→ trantest :版友说这些18禁内容的自由 选择忽略女版友认为在公 09/18 16:36
24F:→ trantest :版有被不尊重的感受 09/18 16:36
25F:推 trantest :所以下次s版友大肆分享做爱过程,性事 我们女版友都要 09/18 16:39
26F:→ trantest :全权接受? 就因为他风格如此?要不要甘脆改成你们的 09/18 16:39
27F:→ trantest :个版 想分享打炮等低俗话都没人管 09/18 16:39
28F:→ BeeEater :老板,鸡排要切不要辣,多加点蒜头!!(又来了...) 09/18 16:40
29F:推 trantest :............ 09/18 16:44
30F:→ BeeEater :好不容易选完了,旧版规也没甚麽大问题,就先用吧!! 09/18 16:52
31F:→ BeeEater :建议新版主先让新店版休养生息一阵子再提,选前吵不 09/18 16:53
32F:→ BeeEater :完还可以选後继续吵,看了都烦阿~~ 09/18 16:53
33F:推 natasha5460 :可以加九层塔啊??? 09/18 17:03
34F:→ natasha5460 :哇赛。。。我突然发现tran好犀利。。。那些东西从你 09/18 17:04
35F:→ natasha5460 :嘴里说出来,感觉好有画面。。。不要打偶。。。呵呵 09/18 17:04
36F:→ natasha5460 :… 09/18 17:04
37F:→ natasha5460 :不过楼上说的暂时休养生息也不赖。。。 09/18 17:05
38F:→ dragonpin : 谢谢martica发表意见,但我对你的发言真的无言。 09/18 17:21
39F:→ dragonpin : 如果这样,那我也尽力沟通了,只能说.... 09/18 17:21
40F:→ dragonpin : 欢迎你去组务板发起罢免我,因为我与政见不符。 09/18 17:22
你的回应态度,比较让人无言,
已有很多人推文希望让板修养生息,还针对「交易文市集」提出很多异议。
这些都因为你一上任,就推一个跟先前政见「完全不符」的修板规内容有关。
如果你希望推「交易文缩短一周仅两日可贴文」(非政见内容),
请你走正常程序,就依你提出公投办法做,
不要当了板主就便宜行事,特别你都已经提到你有民主正当性的危机(得票率仅35%)。
就更该虚心聆听大家的意见,而非巧妙回避问题、模糊焦点。
你政见不过是十天之前才提出,当时质询你政见,
即问到如何处理板务争议。
这是你的回答:
关於冲突事件,我的处理方式很简单,
就是「即时清楚认错,立刻诚恳道歉」。
请问你现在不但不回应政见「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
还这麽高傲的说法「欢迎你去组务板发起罢免我」,
实在让人觉得,上台位置换了,变脸速度也太快。
如果你真心聆听,就不该只因「自己喜欢」而上任後挑板规改,
而是应顺应大家不接受交易文制度更改的声音。
如真要推,请你提案後,有十名板友以上附议,
开放板友讨论一周後,才进行记名公投。
而非你今天板主说得大,跳过附议阶段。
41F:→ dragonpin : 另外关於trantest板友,我强调最後一次: 09/18 17:23
42F:→ dragonpin : 只要你用信件检举,我一定处理。你不检举,我要 09/18 17:23
43F:→ dragonpin : 怎麽处理?当你不检举,却把我彻底污蔑,我反而 09/18 17:24
44F:→ dragonpin : 可以检举你污蔑、不理性攻击。但我是板主,算了. 09/18 17:24
45F:→ dragonpin : 请您自重您的发言,谢谢。^^ 09/18 17:25
46F:推 FantasyNova :这几篇看下来我发现.....龙哥有 09/18 17:29
47F:→ FantasyNova : "^^" 的习惯 !!!!!!!!!!!!!!! 09/18 17:29
48F:→ FantasyNova :我是不是让推文歪了 ?! 09/18 17:29
49F:推 natasha5460 :龙哥,你千万不要步上我的後尘。。。忍。。。 09/18 17:31
50F:→ ezez :忍什麽? 09/18 17:32
51F:→ dragonpin : 因为我经常都是笑着在回文阿!XD 09/18 17:32
52F:推 OcherryO :亲爱的Trans板友,一开始对看到您的意见我相当尊重 09/18 17:34
53F:→ OcherryO :但真的请您别以「女性板友代表」的身分说出这些话 09/18 17:34
54F:→ OcherryO :与您一样我也不是太喜欢S大的发文方式,但这的确是他 09/18 17:35
55F:→ OcherryO :的自由,事实上就算犯法也是个人的自由不是吗? 09/18 17:35
56F:→ OcherryO :您若看不惯(S板友)可以向板主检举,或是报警(犯罪) 09/18 17:36
57F:→ OcherryO :我支持您正式检举,若板主确实不好好处理却一味姑息 09/18 17:37
58F:→ OcherryO :那麽孰是孰非就昭然若揭了 09/18 17:38
此类问题,请自行再开讨论串,勿模糊焦点。
59F:推 natasha5460 :忍着,不要落赛,专心把文章看完。。。 09/18 17:46
60F:推 MagicJohnson:看不惯就检举 若版主不处理又不愿意附理由再出来吵吧 09/18 17:49
61F:→ MagicJohnson:拜托 才刚选完而已耶~~~ 09/18 17:50
62F:推 ambba :推看不惯就检举...寄封站内信应该不麻烦吧? 09/18 17:56
63F:推 shinest :不好意思 让我再插个口 我已去信板主自首与检举 09/18 18:17
64F:推 natasha5460 :湿弟,你真懂得为大局着想。。。 09/18 18:18
65F:→ shinest :就让板主来认证吧 大家不要再模糊原po论述 09/18 18:18
66F:→ natasha5460 :真是英雄中的英雄。。。 09/18 18:18
67F:→ martica :shinest 自首..你真是帅死了... 09/18 18:19
68F:推 jetblue :shinest真帅气也 09/18 18:26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18 18:59)
69F:推 JPIGHEAD :投帅你湿的我真没看走眼! 09/18 19:22
70F:→ dragonpin : 已受理shinest对trantest之检举,请两位私信与我 09/18 19:35
71F:→ dragonpin : 沟通调解,勿再针对彼此发、推文,谢谢。 09/18 19:35
72F:→ dragonpin : 至於martica,我已经於上文解释回应过了,而且 09/18 19:37
73F:→ dragonpin : 两周後也会提出板规公投版让大家投票决定 09/18 19:39
74F:→ dragonpin :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要回应你甚麽?如果你还是坚持 09/18 19:39
75F:→ dragonpin : 你是对的,那我就为我政见写的不够详细清楚 09/18 19:40
76F:→ dragonpin : 没有清楚说明我的理念,向你致歉。对不起。Orz 09/18 19:43
dragonpin板主, 你不用跟我道歉啊!(我又没投给你,你忘了吗?)
如果你针对天外飞来的决策,要跟板众道歉,也要搞对对象。
两周後公投不是重点,这本来就是必需的,
而是你明明提出的是一个大家在此之前都不知情的新方案,
这的确需要公投啊,公投也需要经过你自己提的正当程序:
提案→ 十人附议 →公开讨论 →时间沈淀 →最後表决。
但重点就是你现在贵为板主,不代表你就可以利用这次修板规,
来「夹带新提案」,不用经过十人附议的公投流程。
这是有违规定的。难不成你要告诉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但板主可以不用在此之内吗?不是这样嘛!
77F:推 shinest :板主大人呀 自首没受理吗? 09/18 19:47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18 19:59)
78F:→ dragonpin : 自首有受理阿,我有回你信,请检查一下信箱喔 09/18 19:56
79F:→ dragonpin : 呃... 其实所谓[我所提的正当程序],也在本次 09/18 20:05
80F:→ dragonpin : 公投之范围中喔!!原板规中并无规定要公投才能修 09/18 20:06
81F:→ dragonpin : 板规耶! 而是板主说了算... 09/18 20:07
我现在觉得头很痛。
向来是板上有争议,板主最後不得以为解决现况,而修板规。
现在你一当上板主,马上尾巴翘起来,突然投个爆炸性的「交易文市集」新提案,
造成板上争议,引发板众推文意见表态,只因为你不喜欢现有交易文规范。
(然後,又巧妙的说,是你政见没写清楚,拜托,不要再来这招找藉口好不好...)
板主变成制造争议的罪魁祸首,然後,
还说原版规没规定要公投才能修,「而是板主说了算」。
我的妈啊,慎之啊...
法律并非因个人意志存在,这是反民主的。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18 20:24)
82F:→ dragonpin : 过往的板规都是由板主自由制定出来的阿! 09/18 20:16
83F:→ dragonpin : 所以我才要制定板规5,也才开始让大家可以讨论 09/18 20:17
84F:→ dragonpin : 以及後续的投票决定。^^ 09/18 20:17
请先爬一下,至少我担任过参选者,
还看过商业文偷渡这类的板规讨论过程。
至於到底是不是板主自由制定出来的,
请板主请教过各任板主,不要轻易说出不负责任、未经研究的话。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18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