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ca (查无此人)
看板HsinTien
标题[转录][公告] 对板主职权申诉前当事人必阅流程图与须知
时间Wed Jun 15 14:07:43 2011
※ [本文转录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BrQ7c5W ]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标题: [公告] 对板主职权申诉前当事人必阅流程图与须知
时间: Mon Apr 26 22:23:33 2010
流程图
步骤一:当事人对板主处分不服
↓
步骤二:以
站内信/水球等方式向板主提出异议
↓
步骤三:对板主的答覆不服 或是 板主於
48小时後尚未回覆
↓
步骤四:至 L_TaiwanPlaz 提出申诉
须附上
(1) 板主的公告或通知
(2) 被处分文章的备份
(3) 步骤二与板主间沟通的备份(须由信箱按大写X直接转到 L_TaiwanPlaz)
↓
步骤五:小组长依其需求向两方要求说明与调阅相关文件档案
若双方以情绪化语言辩驳伤害对方则违反组规
↓
步骤六:小组长经过两方讨论後
作出判决
板主败诉则"废弃原本板主处分并予以改判"或"退回板主群再行审议"
当事人败诉则驳回申诉
↓
步骤七:若当事人或板主对小组长作出的判决不服
若仍在 L_TaiwanPlaz 争辩则违反组规
条文须知
1.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非当事人禁止申诉。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非当事人提出之申诉案驳回不予受理。
2. 向板主沟通後无回应,未达48小时者,视同程序不符,申诉案驳回不予受理。
3. 申诉人提出申诉时应检附下列资料供组务参酌,未检附经告知後未补齐者,
视同程序不符,申诉案驳回不予受理。
a. 被处分的文章、推文备份
b. 板主公告、劣文退回通知信备份
c. 全数与板主之沟通信(限以自信箱转录)
4. 申诉过程中双方勿使用情绪化文字攻击他人、辩驳
违者依情状予以适当之处分。
5. 本小组不受理跳板IP或滥用申诉机制之使用者提出之申诉,申诉案驳回不予受理。
6. 申诉案判决後标记
! ,当事人与板主双方皆不得回应。违者依情状予以适当之处分。
7. 2010年04月26日本须知公告前之申诉案未结案者,因小组长尚未就任组务,
均不予以受理,请申诉人另行提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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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208.43.9
※ 编辑: j3236494cg 来自: 114.40.167.49 (08/03 17:43)
※ j3236494cg:转录至看板 L_BoyMeetsGi 08/06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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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90.205
1F:→ Wayca :这是TaiwanPlaza群的L_TaiwanPlaz(组务版) 06/15 14:09
2F:→ Wayca :要申诉的条件1~3我都不符合 只好请勇士跳出来了 06/15 14:09
3F:→ ollo :你可以当新警察 去组务检举版主管板不确实 我上篇 06/15 14:11
4F:→ ollo :写的 06/15 14:11
5F:→ ollo :你有空+有心 就去检举 你就是当事人了 06/15 14:13
6F:→ klld :问一下组务版不是不能转文吗? 这样会不被被组务版 06/15 14:30
7F:→ klld :警告呢? 06/15 14:31
8F:→ Wayca :目前上班中...等下班再收集证据吧 06/15 14:31
9F:推 jjstar :组务版转文会被警告 我之前有去信小组长 还是..XD 06/15 14:49
10F:→ Wayca :黄牌是吧 XD 好 我有心里准备了 06/15 14:50
11F:→ Wayca :说不定等等就被以新店版无关 先被删文了 囧 06/15 14:51
12F:推 JPIGHEAD :说真的即使投票不成立投出自己的心声也爽 06/15 15:00
13F:→ Wayca :一次不行 我们就试两次 如果是连署不足就无解了 06/15 15:03
14F:→ logen :我去组务版正式提出了 请大家去LifeNewboard正式投票 06/15 19:53
15F:→ logen :另外罢免没过 一年内不能在同样理由罢免 06/15 19:54
16F:推 blurry :已收录 08/1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