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star (..水蓝色星光..)
站内HsinTien
标题[转录]Re: [申诉] HsinTien版版主群kurosaki1986/turtao
时间Tue Jun 7 09:57:38 2011
※ [本文转录自 L_TaiwanPlaz 看板 #1DxHJPvj ]
作者: TurTao (beach) 站内: L_TaiwanPlaz
标题: Re: [申诉] HsinTien版版主群kurosaki1986/turtao
时间: Tue Jun 7 01:56:39 2011
: 举 证:1.本人於6/3提出版上执法标准不公质疑,
: 期间版主群有於新店版删文&推文的纪录,但无任何回应,
: 直到6/5才愿出来回应
: 5/19拒绝沟通例版友已於上篇检举文详叙,故不赘述。
板面上logen板友所提之疑问
您於Fri Jun 3 04:22:01 2011提出疑问
#1Dv_3il_ (HsinTien)
我於Sun Jun 5 01:41:53 2011发表回应
#1DwcvaAb (HsinTien)
回应间隔约为45小时,并未超出48小时之组规
三、
[申诉] 处理事项规范
1.
对板主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在
48小时 後板主不与理会,请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组务得驳回不予受理。
而您6/5日将疑问寄站内信到我的信箱 (如附件)
我已於6/6日(昨天晚上)就有回覆您了,烦请看一下您的信箱
: 2.T版主执法标准不一情况,版面上公开者已有4篇,
: #1Dov-gDk,#1Dv_3il_ ,#1DwjgOoK,#1Dwyw2cF
#1Dov-gDk
该案为板友与板务对合购之
认定标准不同,
并非为执法标准不一
且该案经babylon2板友上诉至组务後,经组务判决後早已撤销处分
该板友要求撤销需公告於板面,亦已於第一时间公告
#1Dow5lox (HsinTien)
组务要求解释标准期限为七日,亦於七日期限内公布
#1DpXTiY9 (HsinTien)
#1Dv_3il_
永和区极为邻近新店,PO文协寻又为紧急事务
於情於理於板规(2-1),均应属可接受范围,故该协寻文并未违反板规
置底实为我所设,经板友反应後早已取消置底
况且,此案板务认为该文
并未违反板规
板务为协助板友而将其
合格协寻文置底,应属合理之权力运用范围
此一置底运用模式於许多地方板均可见,并非本人之独断作为
#1DwjgOoK
myohmine板友文章为徵求
至新加坡代买药品,证据如附件
新店板为一地区板,板规2-1有明订,文章需与新店相关(属地主义)
而该文内完全无任何与新店有相关,故遭删文
(此案应由myohmine申诉才符合程序吧?)
#1Dwyw2cF
如果依组务上述认定不包含推文的话,那我发文如有违反规则之虞就在此道歉
而且组务认为这个案子我应回避,所以就麻烦请K板主解释
: 3.5/19版友公开提出质疑後,K版主无处理回应仅表示:
: "你曾经又为了新店板做了多少?"(#1DsJ5oBq)
: 6/3版友公开提出质疑後,K版主表示:
: "都不是我处理的"
: "无与另一版主沟通"
: (#1Dwaejbh)
: 以上回答都非版主该有之责任与态度。
刚上任时实与K板主虽稍有沟通不良之处
但後续与K板主讨论及沟通後即无此问题
: 4.T版主政见#1DFnYrzw所言将致力版上纷争调解,
: 但目前版上反而因为执法标准问题造成纷争不断
: 与当初政见内所说的相反。
执法标准问题自始至终均为一致
一率按照板规而行,并无任何多重标准
※ 编辑: TurTao 来自: 112.105.206.94 (06/07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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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2.63
1F:推 blurry :已收录 08/11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