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f912653 (龟是好话 你这个龟儿子)
看板HsinTien
标题Re: [转录]Re: [申诉] HsinTien版版主群kurosaki19 …
时间Mon Jun 6 23:38:19 2011
文章内容太长,就只对其中有疑问之处予以论述
板友jacka1之检举 新店板T板主於本板
#1De6UC5k 所发之字数未满50却无任何惩处一事
本板板主K大所做出之解释为举出3月29日T板主所做出之公告为其答辩理由
#1DaPFDyV
因为买卖文规章即将於4/11号要开始正式实施了
其间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所以在这边做一些新的措施修正
1.自介文列买卖文资格"三篇文章"之排除名单
也就是说,自介文不能当作买卖文资格之"三篇文章"
2.灌水文标准提高至50字,字数不满者版主可视为灌水文删除
K板主以此公告是以4月11日为正式实施日 因而T板主於4月9日之文章不受50字规范
嗯 看似有理 但K板主似乎犯了政治人物常常犯的错------选择性的表述
此公告之文内有四点 第三点是冲文章数(闹版)条款 这是其一
重点是在於
4.於公告後开始实施,并修改买卖文规章,既往不咎
是我认知错误了吗?既然是4.11开始实施之公告 那加这第四点之前段又有何意义呢?
况且从4月12日板主再次公告上路之规范 内文是有买卖文 但却没有50字在列 这表示什麽?
我个人认知为 50字之规范应适用於此公告第4点 於公告後开始实施
既是如此 4月9日
#1De6UC5k T板主之文 应适用此公告之规范在内
又K板主 从前公告内说明板主群沟通事务 曰:事後有跟海龟沟通,但海龟有他自己的想法
以我的想法会与海龟有些差异 嗯 但这一件事双方却有共同的认知了
T板主认为因时效已过而不予处置 K板主认为,这篇文章是不受50字所规范
妙 板众之事就有分歧 关於自身遭申诉之事就有共同的想法了
部份板友对於板主是希望能知所进退
本人则以李前总统赠前省长宋楚瑜之祝福转赠予二位板主
诸法皆空‧自由自在
谢谢
反正从我文章数看也知道 我发此文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为将来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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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81.72
1F:推 logen :XD 好神奇 很多奇人都冒出来了 06/07 00:23
2F:推 YanLong :不推不行了( ′-`)y-~ 06/07 00:33
3F:→ YanLong :好吧,我推举你做新店板板主 06/07 00:33
4F:→ YanLong :不过还是一句话,请神容易送神难 06/07 00:34
5F:→ af912653 :不就是程序问题 程序正义 台湾很多东西都被这个搞死 06/07 00:37
6F:推 YanLong :现在状况就跟以前红衫军一样( ′-`)y-~ 06/07 01:03
7F:推 blurry :已收录 08/11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