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ohmine (Gumption)
看板HsinTien
标题Re: [公告] 解释
时间Sun Jun 5 09:23:33 2011
※ 引述《TurTao (beach)》之铭言:
: 1.最近置底比较空,故腾出三篇空间来服务急需的板友们
: 该篇协寻是我不慎看错,没注意到该文非属新店区内之遗失案件
: 但永和区仍属相当邻近新店之行政区,如同板上接受乌来事务一般
: 故於板上发协寻文仍属可接受范围,板规亦有载明邻近区可接受
: 但不慎将其置底为本人之一时失察,在此致歉
: 2.置底之使用因造成争议,故是我将其清空的
: 日後置底除板务相关之使用将与黑崎板主讨论後再行决定
: 3.myohmine一文是我删的无误,该文违反板规2-1非属新店相关之事务,故删除
: 内文为询问"徵求要去国外地区之板友为其代购物品"
: 一文有备份,如myohmine大允许可於此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 当时m板友无任何来信申诉或询问,既然myohmine大於板上发问故在此回应
: 违规之主因为内文并无任何与新店"属地主义"有相关性
: 简单的说,如果myohmine大贴的是"有没有住在新店的板友近期要去新加坡....."
: 这样可以改予认定为与新店有足够之相关性,变成合格的文章
看完後实在是觉得不上来平反一下对不起自己
实在是很可笑 第一 我的文章整篇被删除了 对 就是你删的
没有把文章还给我 这就是我觉得惊讶跟错愕的地方
可能您有一一位很健康的母亲 所以你觉得
"这非属新店版相关之事务" 所以删除
但你有没有稍微思考过一下 "myohmine是不是新店版的版友?"
如果是新店版的版友 那为什麽不可以在新店版求助於新店人?
这就证明我说的 规则适硬的 你的心也是硬的
我何必要来信申诉或是寻问你为什麽要删我的文章?
至於你觉得当时如果我的文章标题若改成
""有没有住在新店的板友近期要去新加坡....."" ;这样此文章就变成合格
我只能说你是国文老师吗? 还是作文大师? 你会不会太严格?
我都已经因为母亲的病痛急的要命了 你还要我花脑子想
"要怎麽样打文章标题 或是改文章标题 才不会被版主删文?!"
对不起我需要上班 不像你还是学生 有这麽多美国时间可以来玩文字游戏
以上 再次重申 不是要战!
建议龟版主你可以去参选法官或是检察官之类的
你都已经是铁血政了
我和须花唇舌跟你解释我母亲痛得有多厉害有多需要帮忙?
: 4.买卖文新政策是我当时参选的主要政见之一
: 主因也是因当时买卖文过度泛滥,造成板友之阅读问题,才推动此一议题
: 而制定板规讨论期间与黑崎板主沟通不足是我作法不当,日前亦私下与其致歉
: 新制度实施後,将逾二个月,板上之交易文数量,就请各位自行感受
: 5.交易文规章有长达一个月之缓冲期,发文格式及置底皆有大量提醒文字
: 而开始使用此"50字"规章时,亦有长达近半月的缓冲期(3/29~4/12)
: 且初期开始不足字数违规文章皆为"先推文提醒後,无改善再行处分"
: 但因有部分遭处分版友反映,没有看到提醒(下线..没再看..来不及..不会改...)
: 以此理由抗议执法标准不一,故为了所有板友及板规执法之公平公正起见
: 自5/14日起所有违规文章(#1DpXTiY9)不再作任何提醒 (本项为再次重申)
: 6.当然,"先推文提醒後,无改善再行处分" 提示效率是有不佳之处
: 可以改成"先寄信提醒後,确定对方收到信了,还没改善再行处分"
: 但撇开板主工作量不说,许多文章有其时效性,目的达到了,处分也不痛不痒
: Ex.无自介买卖,可以等收到信後再自删。甚至可以故意不读信件并隐身
: 结果东西都卖掉了,才回来自删文。 板规等同虚设......
: 且批踢踢多数看板违规文章都是直接删除处分
: 使用者条款内亦有载明,使用者於发文前需阅读看板规定之义务
: 7.本人参选及担任新店板主,自始至终纯粹只为服务板上之一简单目的矣
: 以上,谨言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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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99.68
1F:推 windhiei :拍拍 O_Q 06/05 09:25
2F:推 sandra7193 :拍拍,您母亲的脚伤好点了吗? 06/05 09:30
3F:→ sandra7193 :我男友是推拿师,我拿他给患者的贴布给你用看看好吗 06/05 09:32
4F:→ dragonpin :那一点「解释」真是可笑中的可笑..... 06/05 10:35
5F:→ dragonpin :所有新店板的求助文,都要先注明「新店板友」嘛? 06/05 10:35
6F:嘘 eenn :台湾就是被情理法害了 06/05 10:43
7F:推 dragonpin :新店板就是被法理情害了 06/05 10:54
8F:→ watasiku :新店板就是被不明理害了,那条先注明哪来的?有投票? 06/05 10:59
9F:推 bkillusion :拍拍 06/05 11:20
10F:推 shinest :这不是法理情或情理法 这是裁量空间太夸张且不一致 06/05 11:27
11F:推 jacka1 :楼上是被盗帐号了吗? 突然讲的这麽中肯 好不习惯~_~ 06/05 12:51
12F:推 dragonpin :楼上不说我还在想哪里怪怪的!帅你湿你坏掉了喔!XD 06/05 13:14
13F:推 awei0329 :这就好像暴挂文一定要用我做了梦开头一样..以後大家 06/05 14:16
14F:→ awei0329 :发文都会说本人为新店版友 06/05 14:16
15F:→ shinest :上面那几楼是怎麽回事 你们清醒点 被盗帐号了你们吗? 06/05 15:02
16F:推 jjstar :拍拍~你的经验真是勾起我当初被砍文的无奈XD 06/05 15:45
17F:推 chinlinw :我只能说,学法的跟学文的思考方式不一样,学法的是 06/05 17:34
18F:→ chinlinw :没写=没有,学文的是触类旁通,版主完全以学法的思 06/05 17:36
19F:→ chinlinw :为来解读文章,显然不符合普罗大众的标准 06/05 17:37
20F:→ chinlinw :维 06/05 17:37
※ logen:转录至看板 L_TaiwanPlaz 06/06 06:06
21F:推 bryanma :是写文章又不是写判决书, 是上逼又不是上法院 06/09 15:16
22F:推 blurry :已收录 08/11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