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1s1 (燕子家的鸟儿)
看板HsinTien
标题Re: [公告] 解释
时间Sun Jun 5 02:48:52 2011
先对版主对版上所做的一切表达谢意
不管你管理的结果如何
我相信你的立意都是良好的
单纯就马上删除文章这点
建议一下版主可利用 m & s 来做调整
利用s当作你的巡记
用m来避免有问题的文章自己删文
留下一定的时间(如24-48小时)推文告知修改
这样可缓和大家对於马上删文的不悦感
也可帮助你管理版上文章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常常挂在板上
像我平日上班晚上睡前逛个ptt
要是发文有问题最快也是隔天晚上睡前才会看到
真的无法要求每个人常常挂在板上
注意自己文章是不是哪边违反了板规
我也支持发文前就应该要阅读过板规
可是有时候就是会出些小错
您高抬贵手给个24-48小时让版友们修改文章应该不会太为难吧
小小建议 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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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幸福的方程式里,唯有偶数才是正解。
by永远的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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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232.160
1F:推 liao18 :推一下~新店版大家开心最重要 06/05 02:51
2F:推 jjstar :版主解释第五点 他怕有人会短时间"得逞" 所以XDXD 06/05 02:54
3F:→ jjstar :错了是第六:卖完才来删文 版规形同虚设 处罚不痛不痒 06/05 02:55
如果版主真的这麽怕的话
乾脆加重交易文轻微违规的处罚(水桶3天-一周等等)
只要你有给出"足够的时间"让版友修改
那麽比较重的处罚我想版友还是可以接受的
更何况东西有没有卖掉说穿了关你屁事
你要注意的只有交易文有没有违规
m起来的文又不能自删
你怕他跑到哪边去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03:02)
4F:推 windhiei :其实他们当版主这麽久了,这些还不会用就..... 06/05 09:22
我也觉得版主就应该要会用这类功能
遗憾的是很少看到新店版版主使用.....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09:35)
5F:→ jokercat :推实用 06/05 10:03
6F:→ watasiku :你没在看板规得喔,加重是改3~7天?这边30天起跳的… 06/05 10:41
watasiku版友
是你自己没有搞懂我要表达的是甚麽吧....
4.交易文违规处理办法
a.未自介违规者,直接劣退,无法劣退者处水桶一个月
b.已自介但未满七日违规者。处水桶一个月
c.已自介且满七日後违规者,初犯处警告一次,再犯处水桶一个月
d.轻微违规,经删文二次以上,屡劝不听者。处警告一次
现在很多争议都是起源於轻微违规都直接删文
没有留下任何空间给予版友修改
我的建议是先M文然後给予轻微违规的版友24-48小时修改
如果没有修改就删文+水桶3-7天
再犯才是桶30天
这边只是拿交易文当例子
其实其他类型也可以适用这个办法
对於一些模糊地带的问题也可以提供时间让版友讨论
避免掉版主自己主观认定的问题
直接删文只会让原PO连自己错在哪都不知道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11:15)
7F:→ watasiku :那同样得你也没有搞懂我的意思,光低消30天起跳这条 06/05 11:27
我不懂我哪边抵销掉30天的规定
基本上我对桶几天或是警告几次都不在意
我只觉得直接删文真的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而且也会造成很多争议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11:31)
8F:→ watasiku :规定本就来源不明,正当性都有疑虑。上面讨论到的改 06/05 11:31
是的 你说的没错
很多板规都是版主直接一手催生出来的
或许龟板主相信人性本恶 要严法治国
可是我相信他还是有他良好的出发点
只是方法不对 造成现在这种结果
所以我也认为他不适任版主
可是我也认为不能因为版主催生板规的方法有问题
就要把板规一竿子打翻
毕竟里面还是有许多是正确的
现在最有争议的是
1.版主总是照着自己主观意见直接删文
2.轻微违规版主直接删文
说穿了问题都是出在版主为什麽不留下足够的时间
让版众讨论争议性文章
版主也不留下足够的时间让版友修改文章
而宁愿删文让版上出现一个大洞
然後原PO又要重新发文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11:36)
9F:→ watasiku :变做法是很好,但"加重"一词应该语意不适吧?再者, 06/05 11:32
10F:→ watasiku :现在问题应该不在"做法",而是"态度",板主自己都不 06/05 11:33
11F:→ watasiku :愿意聆听板友的意见了,实难作为。 06/05 11:34
12F:→ watasiku :最後我向你道歉,几天确实不是重点,最初推文单就加 06/05 11:36
大家就事论事讨论
没有甚麽要道歉的
版主真的不知道在坚持甚麽
版规定的再严 可是无法认民众感到认同又有何意义
版主存在的目的不应该"只"是制定板规的人
而是负责解决"无法用规定解决"的问题
这才是我们需要版主的目的不是吗?
如果只需要用规定就可以管理一个版
那麽当初完成规则後
版主你是不是就应该要下台了?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11:41)
13F:→ watasiku :重3~7天与现行(更重)的30天状况相反,这个地方怪怪 06/05 11:39
14F:→ watasiku :的来表示意见而已,若让你感到有酸或不适感,先跟你 06/05 11:39
15F:→ watasiku :说声抱歉。 06/05 11:40
16F:→ watasiku :之前有人因赠送被桶一个月,问板主比重交易文同罚会 06/05 11:44
17F:→ watasiku :不会太重,板规又没写清楚(当时没现在一律30天字眼) 06/05 11:45
18F:→ watasiku :,龟板对此不予置评,结果是仍未改刑+私下补修板规 06/05 11:46
19F:→ watasiku :,看到这样我就觉得没啥好讲的了,改完不讲一下这又 06/05 11:46
20F:→ watasiku :很"合法"喔? 06/05 11:47
赞成
K版主跟龟版主不知道为什麽只活在自己世界里
听不见版众的声音....
※ 编辑: s1s1 来自: 118.165.232.160 (06/05 11:50)
21F:推 blurry :已收录 08/11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