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ob (蚊子小俩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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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日租套房 没有一家合法
时间Fri May 20 03:40:40 2011
无聊回一下大家可以讨论
法规因为都会区(简单的说市区不能)不能设立民宿,於是出现日租套房
其实现行法规日租套房不合法,但是也不违法(因为没有法条禁止)
原因很简单
半年租合法,月租合法,为何只租一天变成违法
签约?
至於大家说的签约,目前厉害的你入住那一天都会让你签合约
签只租一天的合约,所以有没有签约变成小问题了
大楼管理委员会直接规定不准日租呢?
答案是来不及了,因为这栋大楼变成要更改大楼的规范...
但是已经有人住进来买了房子要更改必须"所有住户"同意
当然来不及了,因为日租房东不同意,因为当初买房子并没有禁止
所以目前要禁止唯一办法是修法
但是政客才不想修,房东,房客的票就跑了
目前日租可以抓的只剩下租屋逃税是确定可以的
至於开日租有没有违法,没有明确的法条,也就是灰色地带
观光局目前是用
"凡从事以日或周为基础,提供客房服务或度假住宿服务等行业"
这样就算旅馆或民宿,所以这一阵子被罚的都是用这条
提外话一
例如之前新闻一出来,高雄市政府当时打算
住宅区算违法,商业区算合法(例如美术馆那边不行.85大楼可以)
但是後来也没有消息了,因为这都不重要不想管
提外话二
例如清境农场民宿泛滥之後,大家觉得开放民宿而不控管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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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95.184
1F:→ luob :民法449条 租赁只规定上限20年没有规定下限 05/20 03:50
※ 编辑: luob 来自: 114.35.195.184 (05/20 04:01)
2F:→ luob :都打完了才发现这个应该算法律版的问题吧 05/20 04:02
3F:推 promote :所有住户同意? 05/20 11:26
4F:推 haganin :板大的意思应该是住户规约吧,要修改老实说有点麻烦 05/21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