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ler0914 (Project Mayhem)
看板Horror
标题[心得]蒐屍魔前传───机关屋祝你寿比走山
时间Fri Nov 2 19:03:3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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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特映会,其实对於本片何以命名为「前传」颇感不解。
纯粹从剧情线的布局看来,
它的内容并不像是某个故事的「前传」,
倒比较像是某种「类型电影」的「第1集」。
回家查了一下资料才明白,
「前传」是针对本地观众所做的命名,
本片说穿了其实是这系列作的「第1集」。
十一月底要与美国同步上映的是它的「第2集」,
由於第1集已经是2009年的旧片了,所以片商在命名上
把「第1集」取作「前传」,
这样十一月下旬上映的「第2集」就能名正言顺以
「第1集」的称号与本地观众见面。
在外片译名上类似的「话术」也有过前例。
2006年引进台湾的泰国恐怖片
《邪降:恶魔的艺术》
其实在泰国是「邪降」系列的第2集,
但由於先引进台湾上映的是第2集,
所以就把它命名为《邪降》。
《邪降》创下不错的票房後,再引进这系列第1集时,
就将它命名为《邪降前传》。
这样的命名「话术」个人是没什麽好批评的啦,
毕竟看过远比这更糟的做法。
比方像1979年
让梅尔吉勃逊(Mel Gibson)顺利打进好莱坞的作品《Mad Max》,
本地片商将它译作《冲锋追魂手》。
剧情讲述文明秩序濒临崩解的末世,
刑警麦斯在与飞车盗匪集团周旋的苦战中痛失妻小,满腔悲忿,
在法治瓦解的末世
驾驶先进的武装跑车
在黄沙滚滚的公路上法外执法、
一个个宰杀仇人。
原版片名的意思是
「暴怒的麦斯」或「气疯的麦斯」,
片商按照故事大纲将它译作《冲锋追魂手》
倒也无可厚非;
偏偏1981年好莱坞为梅尔量身打造了它的续集《Mad Max 2》,
第一集的男主角「疯子麦斯」像匹流浪的孤狼,
来到核战後的荒漠末世,靠着出色的驾驶技术
协助一群饱受飞车盗匪威胁的老弱良民们冲出重围。
本地片商在引进本片的时候
又直接按照剧情大纲
将中文片名取作《冲锋飞车队》…第1集!
你没看错!
尽管英文原名叫《Mad Max 2》、
而且剧情明明就延续了「疯子麦斯」系列的第1集《冲锋追魂手》,
第2集的命名上仍被取作《冲锋飞车队》…「第1集」;
由於《Mad Max 2》卖座卖得还是很好,
於是1985年好莱坞又为「疯子麦斯」系列
推出续集《Mad Max Beyond Thunderdome》,
这次同样由梅尔吉勃逊饰演的麦斯,
因为在沙漠中的绿洲城市
得罪了霸道跋扈的女王而遭到放逐,
然後为了替一群遗世而居的孤儿寻找美好的未来,
再度冲锋卖命兼卖帅。
虽然已经是系列的第3部作品了,
但由於先前已经误把第2集当作第1集,
所以这第3集的片名被本地片商将错就错
译作《冲锋飞车队第2集》。
也因此造就了原本的
「冲锋追魂手」、「冲锋追魂手第2集」、「冲锋追魂手第3集」,
在台湾的影史上却是以
《冲锋追魂手》、《冲锋飞车队》、《冲锋飞车队第2集》的片名问世。
另一个负面教材同样也是梅尔吉勃逊的作品,
1987年的《Lethal Weapon》,
片商引进的时候按照剧情内容以及男主角的威能,
将它译作《英雄无敌》;
1989年它的续集《Lethal Weapon 2》问世,
片商直接将英文片名中译,翻成《致命武器2》;
然後1992年的《Lethal Weapon 3》译作《致命武器3》、
1998年的《Lethal Weapon 4》直译作《致命武器4》…
那《致命武器1》或《致命武器》上哪找?
不好意思,你得找《英雄无敌》才找得到它。
起码片商没像当年《Mad Max 2》译作《冲锋飞车队》那样
把《Lethal Weapon 2》译作《致命武器》、
《Lethal Weapon 3》译作《致命武器2》,
错乱还不致於那麽大。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拳霸》系列,
人家泰国正宗的《拳霸(Ong Bak)》系列至今就只3集,
本地的影片上映记录却在1至3集外,还有个《拳霸终极篇》,
因为本地的《拳霸2》是个误译的结果,
只因主、配角两名演员一样、武打的主轴也类似,
就将与《拳霸》故事无关的《tom yum goog》译作《拳霸2》。
中间被「插队」乱入了这部第2集,
後续的集数也就被「顺延」了,
正宗的第2集被译作第3集、正宗的第3集被命名为「终极篇」。
(以下含雷,慎入)
《蒐屍魔前传(The Collector)》当然不会像一般的「前传」那样,
把主人公「蒐屍魔」的心路历程、入魔原由交待个清楚,
因为在故事线上它本来就是「第1集」而非「前传」。
剧情由门窗工人阿金的视角来展开。
虽然白天才刚领到薪水,由於妻子在地下钱庄欠下大笔债务,
远非阿金辛苦赚来的那点微薄工资所能负担,
正所谓「钱不是万恶之源、缺钱才是万恶之源」,
为了赶在午夜前凑齐还债所需的钜款,
一家三口都快被钱逼死的阿金铤而走险,
趁雇主麦可一家人出远门渡假的深夜
摸黑潜进麦可的豪宅,要窃取保险箱里的血红原钻。
没想到麦可家并没有出远门,而是早已落入蒐屍魔的手里惨遭凌虐,
美轮美奂的豪宅也早已被擅长捕虫的蒐屍魔
布置成一间「机关屋」,
等着捕杀像阿金这类无头苍蝇。
首先,高尔夫球袋里的球杆都被连上了机关,
谁要想随手抽根质感坚韧的球杆来做武器、牵动了钢索,
立即就会被高高吊起、重重摔个七荤八素。
尤其在麦可家这种
天花板特别挑高的豪宅里,屋主跌得愈重、也只能怪自己太有钱、楼中楼建得太高。
打电话报警谁不会?
照恐怖片的惯例,电话线应该都已经被切断了,
只不过我们的老好人阿金
还是不改平日做「良民」的本能,
忍不住要顺手拿起话筒往耳上一贴,
怪怪不得了,
听筒上被装了长长的钉子,急猴猴拿起听筒一靠,
钉子就戳进耳朵里去了。
这告诉我们,做贼的就好好做贼,学人家良民打电话报警干什麽?
这一戳可把耳膜都戳破了。
耳朵受创,阿金一个踉跄、
随手往窗棂上一扶,
马上被装了刀片的机关紧紧「咬」住手掌。
他该庆幸被咬住的是手掌而不是手指,
否则一定会成为
断指将军黄兴的拜把兄弟。
早在阿金接近豪宅的时候,
前院那头没来由的狼犬已经是个严重的警告了。
阿金既已在这里工作数月,
主人家只养黑猫没养狗,
他不可能不知道,
会突然冒出一头大狼狗,早已预示事有蹊跷。麦可全家既要出远门,
如果狗真的是他们养的,谁来喂狗?
蒐屍魔特地牵了头猛犬来灭门,这样的的设计,
应该是为了将阿金闯进宅里後
「脱掉面罩」的动机合理化,
毕竟被狼犬撕破了面罩,脱掉面罩
检查一下颜面有无受伤
本是人之常情,
现实世界里,哪个夜贼会在还没顺利脱身、
甚至连东西都还没得手前就迫不及待把面罩脱掉?
人家阿金可是不得不脱呀!
不然看完电影後谁会记得住男主角那张
神似爱德华诺顿的帅脸咧?
除了让演员多一点露脸赚名气的机会,
所谓「一脱成名」外,
脱掉面罩在电影的叙事逻辑上
还有一项实际的「功能性」。
史蒂芬史匹柏曾说过,
罗勃萧(Robert Shaw)使观众相信了「大白鲨」有多恐怖、
亨利汤马士(Henry Thomas)使观众相信了「外星人E.T.」的存在,
好的演员有助於使观众信服不可置信的事。
在恐怖片里,总不可能像某张猫咪照片那样,
一猫问「是多恐怖?」另一猫两手展开比划了一下,
「架~恐怖!」就交差了事。
「好的被害者」惊恐的表情
往往演得比怪兽或鬼魅还可怕、还被加脸部特写,
为的就是借助演员的「脸上功夫」协助观众明了「有多恐怖」、更融入剧情里,
所以面罩当然非脱不可。
此外,由於「蒐屍魔」的造型设计
实在太过偷懒,
阿金如果不脱掉面罩的话,
那身扮相会和「蒐屍魔」直接「撞衫」,
後续的暗夜扭打、作戏过程中
容易让观众有所混淆,
这也使得本片男主角即使作贼的时候
也非得把事先戴好的面罩脱掉不可。
至於把「被狗咬」设计成让他
非脱面罩不可的理由,究竟合不合理,
那就随观众自行判定了。
一手一耳接连负伤,
再懵懂浑厄的人也该警醒了,於是阿金开始步步为营,
发现了後门廊上的钉墙、带刀的吊灯、
连接钉墙机关的剪刀、蜘蛛网状的线刃、
满地的捕兽夹、随时待命斩落的钢刀、
刀山一般的楼梯、高腐蚀性
又具备超强黏着性的黏液、
以及鱼钩编成的挂帘,一个没注意就能钩穿双眼。
本片找来《夺魂锯4~7集》的编剧。
以编剧人员作为宣传重点虽是个好现象,
然而实际看过《夺魂锯》系列的应该都蛮清楚,
真正精彩好看的
只有制作费最拮据的第1集。
第1集的经典地位之所以深植人心,
除了由於它惊人的最後一幕
很能够令头一次观赏的人拍案叫绝外,
它所塑造出来的「拼图杀人魔」
行事做风隐含了浓厚的警世意味。
每个被他挑上的被害者,都各有其人格行事上的瑕疵,
就像「上帝之鞭」阿提拉的名言,
「若不是你多行不义,上帝不会派我来惩罚你!」
基督教文明向来带着深厚的「原罪」思想,
甚至中古世纪的传道主题多是以「罪」为中心,
比方像「七死罪」,犯了什麽罪就得受哪种罚。
「拼图杀人魔」为受害者量身打造的
「自救法/虐杀法」
都是顺应他们的人格缺陷或道德问题来设计,
就像是在用各种残酷血腥的手法「训示」
而非纯粹的虐杀。
观赏《夺魂锯》除了叹为观止的杀人与整人手法外,
也颇有一种「恶人自有恶人磨」的恶趣味。
後续几集的剧情
虽然也保留了这样的设定,
叙事重点却已逐渐把观影乐趣的焦点
导向琳琅满目、各式炫奇的杀人机关了。
显然《蒐屍魔前传》的编剧专擅此道,很会设计机关,
比较不擅长「惩罪」因果关联上的营造,
使得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
宅心仁厚的好雇主麦可惨遭开膛破肚、
妻女惨遭虐杀灭门却又不明所以、
只知陷阱手法华丽精巧的一部恐怖欢乐片。
这使得全片的结构
其实比较接近灾难片,
也就是无论行善或作恶的人
都可能遇到这样的灾难,
灾难的内容可能是地震、洪水、山崩、海啸、大白鲨、
或无差别杀人的精神病患。
加上本片并不交代蒐屍魔做这些事的理由,
只透过电影开场时被绑走、
关在红色箱子里的老头下的结论
「…我只是个诱饵、
他只杀没被他选中的人、
他专门蒐集『人』…」
却也没提一下蒐屍魔
蒐集人的条件是什麽、
蒐集人的标准在哪里、
专蒐集什麽样的人,
更使得「蒐屍魔」的性质
等同於天然灾害或
未知的怪异疾病,
背後的来龙去脉一概不谈。
《蒐屍魔前传》给了观众一场
摸不清所以的虐杀飨宴、
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蒙面杀人狂、
以及阿金这个悲情的「免洗主角」,
如果续集《蒐屍魔》的编剧
仍然没能赋予蒐屍魔一个行动的合理性,
则它在杀人狂电影当中的定位
将难以超越《夺魂锯》,
顶多和《月光光心慌慌》同等级。
电影的开场就已经
以那盏捕虫灯预示了凶手与「捕虫人」有关,
不过看完全片後,针对这样的「伏笔」
只想对编剧说,
「两位大哥,伏笔不是这样用的啦!
去参考一下《夺魂锯》第1集行不行?
那才叫伏笔呀!」
如果他们设计剧情的功力
能有设计机关功力的一半,
这才会是值得期待的系列恐怖片。
高岗屋祝人寿比南山;
机关屋则祝人寿比走山。
观赏本片当然要坐在位子上看到最後,
因为在工作人员名单跑完後,
照近年的电影惯例,
就是会来上那麽一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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