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fz (ckf)
看板Hong_Kong
标题Re: 通常居住於香港?
时间Mon Jun 18 10:41:31 2007
※ 引述《Juche (王道之光普照全球)》之铭言: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画中所说的「通常居住於香港」
: 指的是每年多少时间要待在香港?
: 如何才能「通常居住於香港」又不用在香港待太多时间?
: 若是每年寒暑假各入境一次是否可行?
在 google 中找到的入境处以及基本法资料都没明确提到
"通常居住於香港" 的定义, 但在税务局一份单张里有些资料
你看看是否适用
http://www.ird.gov.hk/chi/pdf/pam68c.pdf
2. 香港居民指
(i) 通常居於香港的个人;
(ii) 在有关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
(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通常居於香港" 是要让人相信你把香港视为你长期居住的地方,
每年在香港只逗留一两个月的话, 大概是不行的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65.223.218
1F:推 Juche:感谢回答 203.73.236.22 06/18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