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y9999 (没有什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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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板规修正
时间Tue May 7 12:41:28 2013
现行板规
(3) 薪资不得以面议带过,且必须明订最低与上限;
也不得再薪资後方加注任何文字,
例:视经验调整、可议、可谈等字眼;违规者水桶二周。
将於5/8修正为
(3) 薪资不得以面议带过,且必须明订最低与上限;并可在後方加注解释。
如:依能力、经验等有调整空间。
但,不开放用高手自行开价这字眼,等同面议之行为。
以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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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192.83
1F:→ OPOP5566:是说版主要不要去申请匿名信箱 这样应该可以减少帐号的信 05/16 15:05
2F:→ OPOP5566:件 05/16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