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tsai (tsai dzeng-han)
看板HomeTeach
标题Re: [家教] 高雄市凤山 国中数学
时间Wed May 25 08:33:12 2011
他利用家长对资讯网路不熟这点 从中牟利
PO文不只在ptt,也在其他网站徵人
法律版也有人问这个问题 ,标题是"关於仲介费"
要跟他签合约,还有保密条款
摘要如下:
甲方洪振雅介绍学生给乙方当家教。
甲方洪振雅介绍学生给乙方当家教。
乙方如果接case,乙方每累积满12个小时之後的3天内,得用ATM转帐或用汇款汇收入的7%
给甲方。
乙方会用Excel 统计上课日与小时数并於每周三 Email一份给洪振雅。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不接case或终止教学。
乙方若须与洪振雅所介绍的家长签约,必须经过洪振雅同意。
乙方不得将洪振雅给的家长或学生资讯私下告诉同学去承接case。
乙方对此合约绝对保密(在此仅只对洪振雅介绍的家长保密 乙方可将此合约告知自己的三
等亲之内的亲属),乙方若违约得赔偿甲方新台币五万元并支付所有民事庭之开庭费用并
同意完全放弃民事抗辩权。
双方同意以高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理法庭。
......
对家长 请说我们是一个家教的教学团队 (我不想让家长联想到商业色彩)。
......
抽仲介费,然後不让家长知道,还有保密条款,违约条款
私法可以凌驾在公法之上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46.66
1F:推 ysofa:私法不可能凌驾在公法之上 118.171.133.78 05/25 11:28
2F:推 smallleft:推楼上,就像法令不能凌驾宪法一样~122.116.170.249 05/25 21:18
3F:→ TommyHil:有趣的合约218.171.164.228 05/27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