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rd12 (元元)
看板HolySee
标题[问题] 有关认定不能未遂之危险
时间Wed Nov 19 19:42:27 2008
有些刑法问题想请教老师:
在於不能未遂中所称的无危险在学说中有
具体危险说与抽象危险说
那想请问老师这两说的内容为何?
具体危险说与抽象危险说又有何差异?
依我的理解具体危险说应是以一般人居於事前的角度
在认识到行为人的目的及辅以行为人特别认知的情形下,
若认为结果有可能发生,便是具有危险的未遂.
不知这样的理解有无错误?
请大家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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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rit:应是判断素材(基础事实)的范围不同吧 讲义上有 可下载参阅 11/20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