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 (大笨狗 这就是我的命吧:))
看板HolySee
标题Re: 大一刑总考前的小小帮助
时间Thu May 1 07:12:38 2008
你好 观念有点误会 澄清一下
※ 引述《RSquirrel (松鼠~)》之铭言:
: 那我也妄言一下^^
: 此处我也一直有疑惑,不过我後来想出了一种解释,请大家姑且看看,论述如下:
: 实行行为应有三种定义,由广义到狭义分别为:
: 1) 有抽象、类型化危险性 (合法则条件关系?)
^^^^^^^^^^^^^^
这属於因果关系里面的条件关系的判断 与最广义的实行行为性不相干
: 2) 有具体化危险性 (广义相当性?)
^^^^^^
不对哦 第二层的实行行为性讲的是「现实化」的危险性
(「具体」的危险则是「着手」的判断标准)
: 3) 法益危殆高涨 (着手)
: 而喷樟脑油的行为本身抽象而言并不具有侵害生命法益的危险性。
: (不具非异常性?)
^^^^^^
这是相当因果关系里面「狭义相当性」的问题
不是最广义实行行为性的判准
: 已不符合最为广义的第一层涵义了,遑论接下来的两层。
: 是故,就该结果言,喷樟脑油的作为既不具实行行为性。
: 即应就与其对应的不作为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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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笨狗这种动物
世上有一只就够了,
你不会想遇到第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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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4.128
1F:推 RSquirrel:这个非异常性是指讲义77页的那个 05/02 01:27
2F:→ RSquirrel:结果发生对类型行为的非异常? 05/02 01:28
3F:→ RSquirrel:如果是这个的话,是狭义相当性的判准吗? 05/02 01:28
4F:→ writ:哦 你说的是那个啊 抱歉 我说的是讲义134、135页还没教的部分 05/02 01:54
5F:→ writ:老师虽然这样叙述 但直接拿"非异常性"来作判断标准会不太精确 05/02 01:58
6F:→ writ:还是用"具有产生某种结果的抽象、类型化危险"的定义比较妥当 05/02 02:01
7F:→ writ:至於狭义相当性怎麽判断 等老师教了就知道了~(短ID真好 XD) 05/02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