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da (我真的老了)
看板HolySee
标题Re: [问题] 违法身份
时间Sat Apr 5 21:13:12 2008
※ 引述《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爱喔~~~)》之铭言:
: ※ 引述《yuda (我真的老了)》之铭言:
: : 有点疑问
: : 如果把要件解释为
: : 不是儿子就犯不了『儿子杀爸爸的行为』
: : 也就是杀尊亲有个独立要保护的法益
: : 是不是就可以解释为违法身份?
: 问题就是,人伦秩序不是我们的法益。
: 我这样好像应该用推文的(逃)。
问题就在我们不一定要解释成是人伦秩序的法益
两位学弟的解释方式似乎比较近於老师的原意
再来如果没有保护的法益
我们加重处罚的正当化基础在哪里
不过问题又来了
如果什麽都可以掰出个法益来
似乎责任身份就没有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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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1.43
1F:→ unequaled:责任论里的东西也可能是加重处罚的基础,不是只有法益 04/06 00:57
2F:→ unequaled:再来,到底要解释成违法身分或责任身分,本来就会有点 04/06 00:58
3F:→ unequaled:粗糙,没有一个绝对,所以硬要主张人伦秩序是法益, 04/06 00:59
4F:→ unequaled:也就变成少数说XD 04/06 01:01
5F:→ yuda:当然我们可以说责任论里会有做为加重处罚的可能性 04/06 22:03
6F:→ yuda:但是没有法益的联结可以吗? 04/06 22:05
7F:→ yuda:u大点出了我想问的问题,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区分方式或许 04/06 22:07
8F:→ yuda:才是让我觉得有疑问的地方 04/06 22:08
9F:→ yuda:还有我所主张的人伦法益不是通说说的那种 04/06 22:09
10F:→ yuda:认为人伦法益不该被当作法益,某种程度是受到西方人权观念规 04/06 22:10
11F:→ yuda:训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之下,我们不见得要用那样的方式去找法 04/06 22:12
12F:→ yuda:益 04/06 22:14
13F:→ yuda:过去的法律发展要受到西方那样的标准去操作,或许隐藏着很多 04/06 22:16
14F:→ yuda:无奈,是一种被践踏的痕迹。如果我们因此就认同,某程度会使 04/06 22:16
15F:→ yuda:是助长西方帝国主义的倾向 04/06 22:18
16F:→ yuda:而且按照那样的人权观念操作到最後就会承认一种普遍的人性 04/06 22:23
17F:→ yuda:那才是最可怕的 04/06 22:23
18F:→ yuda:不过重点其实也不是在西不西方人不人权啦 04/06 22:24
19F:→ yuda:是那种可以找出所谓普遍性的论述倾向 04/06 22:27
20F:→ yuda:不过或许就是因为我这样想才会觉得海德格选择纳粹其实没什麽 04/0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