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uerlich (照水惊非曩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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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山口厚刑法总论改版暨改版部分序文译稿 …
时间Mon May 14 03:49:23 2007
这个算大哉问了,我大概没有办法完全回答,只能以我所知的提出个人见解。
: 推 JohnWayne:除了拿规范当作评判归属与否的座标之外没有其他出路吗 05/14 00:35
可能会有,但是没有这麽简单,回归相当因果关系或许是一个比较有机会的
作法,只能说我也在思考中。
: → JohnWayne:另外,修正後的支配概念,是否势必会从质的区别走向量的 05/14 00:36
: → JohnWayne:区别? 05/14 00:37
我不是很确定「量的区别」的意思,但是所谓「量的区别」意义上应该有两
个不同层面的关系,第一是对自然因果上「等价说」的否定,而主张自然因
果是一种非等价性的关系,这就回到古老的原因说,设法从非等价的关系中
挑出一个「最唬烂的」、「最重要的」、「最猛的」原因,基本上这一条路
在现代科学理论介入条件理论以後就已经被否定。
比较有可能的会是:先行肯定自然原因上的等价关系,但这些等价关系的条
件上必须经过抽象观点与法益互动作用的淘汰机制,能够生存下来的就可以
算是符合初始量的标准,采这种观点的前提必须肯定这套淘汰机制的存在,
不然会使得因果无限扩张而所有的事都有基础的必然作用;接下来进一步处
处理通过淘汰机制後的量化问题,但指标的选择,又可能会回归到同一个规
范目的的平台上进行,还是必须进行规范的判定与处理规范观点下的难题;
如果不愿意如此,那麽只能说设法将这些「符质条件」进行高低度的比较,
最後会偏向於「高量符质条件肯定归责」,这条进路已经走上所谓风险升高
理论;如果再不愿意进行高低度的审查,只能全面性的肯定符质条件的因果
关联性,那麽这又回到了「有排除机制的条件理论」而已,甚至可能会造成
过失共同正犯的扩张。我觉得量的因果论可能是一条出路,但要看怎麽发展
吧?现阶段我也无法提供什麽答案。
: → JohnWayne:若要贯彻客观主义,或许真的难免会走向量的因果论, 05/14 00:38
: → JohnWayne:但说穿了,变貌之後的量的因果论跟重要性理论有何两样? 05/14 00:40
重要性理论是Mezger提出来,作为新康德与新古典的理论旗手,他主张结
果归责与结果原因的分离,重要性理论强调的是法益与行为间的抽象考量
,基本上和量的因果论之间,至少在我上面提到的第一层意义(原因说)
第三层意义(高低度)、第四层(纯符质条件说)的关系有限;比较有关
系的只能是第二层的(符质条件+规范定量),不过重要性还是强调(等价
条件+规范定归责品质而非定量)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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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深杯酒满 朝朝小圃花开
自歌自舞自开怀 且喜无拘无碍
青史几番春梦 红尘多少奇才ꄊ 不须计较与安排 领取而今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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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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