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tyQ (安打了 真感动)
看板HolySee
标题Re: [问题] 法益关系错误论
时间Sat Mar 11 01:23:36 2006
※ 引述《TBWCH (网球小弟)》之铭言:
: 碰巧有点关系,所以简答一下,
: : 但是我记得老师有举了四个例外
: : 也就是原本应该是动机上的错误同意有效
: : 却可以视为同意无效的形成自我决定过程中的重大瑕疵 同意无效
: 其实这个理由很含糊,因为几乎不管是采或不采法益关系错误(传统说也是这样讲)
: 者都会用到这句话,其实这是结果,不是理由
: .......林干人例外,因为他是被害人主观说
: : 其中有一个是紧急情况
: : 像是骗甲说其父在大陆需要换肾 而将甲的肾取出来
: : 此时甲并没有对其侵害身体的法益认知错误 而是意思形成过程的错误
: : 原本应该是动机错误
: : 同意有效
: : 但是因为关系到身体重大的法益 所以应该是重大瑕疵 同意无效
: 应该不是这样讲吧....
: 如果要把它说成/拗成法益关系错误的话(..山口厚後来的解释)应该是说
: 第一种说法(1998)
: 此时,甲正被(骗而)陷入一种紧急情况,以致其「不得不」对其本身的法益侵害做出同意
: 而这种错误是对(同意者自己的=要处分的)应该要保护的「法益要保护性」的错误,
: 这不正是「法益关系」的错误吗!!
: 第二种说法(不确定,转引它处,2004,)
: 从同意的过程依客观的法的评价来看,此时的同意在程度上
: 与因受「胁迫」而做出的同意一样,都是「不自由的」(非任意),
: 故而应该否定该同意的有效性........
: ......其实这就是第一种的「不得不」再详尽一点的解释,二者合起来比较完整
: : 这是我之前的理解
: : 但是刚刚看讲义的时候却发现这边直接适用到法益关系错误论
: 师应该是采以上的说法,才会把它并入法益关系的错误说中.
: ........虽然山最後好像也有承认该说无法处理的情况,且也有人对紧急情况
: 的法益关系说的处理有些微词,不过基本上就本例而言,还ok啦
: 问一下,现在的进度应该不是在同意吧....科法的吗?
: 这个时点问这个, 有点怪怪的说
: 附带问一下延伸(很远)的问题,
: 什麽叫做「自己答责性」(日文)?
: 它和「被害者同意下的 他者 的危殆化」
: 还有「危险的自己承担」(中文不知有没有包含容许的风险的概念)是什麽关系丫?
: 谢谢
: ....告解区:最近因为弄报告,加上电脑上演特洛依木马屠城记,..等一堆烦人的屁事,
: 我会加紧脚步的..
ㄟ 我不是科法 只是在准备研究所
我之前的问题写的倒是挺简陋的 因为写的很快
我在把我理解的写上来
再被害人同意的时候
同意处分刑法所保护的法亿 使之利益归零
必须要该同意任意且真挚 且对於该处分的法益的内容认知上没有错误
所以 法益关系错误论里头应该是要探讨自我决定处分法益内容的错误
而再决定处分法益的过程中的错误 应该是为动机错误
所以动机错误同意有效 但是再某些情况下
自我处分该保护法益下去 会使得法秩序动荡不安
像是这个捐肾的例子 老实说这个人他并没有对自己捐肾会造成身体损伤这件事情
有什麽样的错误 所以可以说是动机错误 只是这种重大法益的处分 有时需要视为
自我决定过程的重大瑕疵 所以给他同意无效
不过呢 以上的理解应该是比较老的想法了
今天在跟学弟们的读书会 也和教学助理请教了一下
学弟说老师後来的应该就是上文的说法
也就是对於紧急情况的误认而处分其法律保护的法益 这正是法益关系错误
大概就是这样了
我没有日文阅读能力 所能理解的也只能从讲义还有反覆的上课得知
这部分老师其实讲了很多次
最近听到的说法市 直接在自我决定的过程中判断是否为重大瑕疵
这样的话 我想会跟你所说的比较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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