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purpose (阿花)
看板HolySee
标题台大教官事件
时间Fri Mar 3 00:12:11 2006
※ [本文转录自 NTUcourse 看板]
作者: darsun (darsun) 看板: NTUcourse
标题: Re: [问题] 刘达生教官的 军训四
时间: Sat Feb 25 16:35:37 2006
如果在言论自由的台大,说出国王没穿衣服的後果? Part1
在本校校园的身分,我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卸下刘教官的职务,现在以学生的身分
回到本校和许许多多同学们认真研究及追寻科学领域的真相,很怀念在本校七年
中,在军训课堂上和许许多多同学们互动的时光,也谢谢同学在课程版对於本同
学昔日上课评价的推文,更谢谢在无数次处理同学意外事件中,总有许许多多热
心的系主任,老师,同仁和同学们给我很多很多的帮助。我会记得这段和同学相
处的美丽时光,也会想念大家的。
这次卸下本校教官的职务离开本校亲爱的同学,实非本人所愿,当然也会有一些
不舍,但事情的演变相当突然,调职的原因,说来荒谬~~
某一位行政主管要求教官伪造文书的不实签呈来欺瞒校长,虽经委婉向该主管报
告还是应依法行政违为宜,岂料该主管竟然变本加厉,多次要胁以如不照办,就
要以记过处分本人及学生安全危机处理小组的教官,期间让小组教官承受极大的
压力与困扰,而我和小组教官经过讨论後,咸认为应该依法行政,就算会被处分,
也应该恪遵法令,事後再行申诉,最後决定仍以事实据时签结。
也许,这样的依法行政真的恼怒了这位长官,自此,竟然在学风自由,强调敦品
励学,爱国爱人的台大~~我的母校,活生生的上演了一连串违背常规,令任费解
的行政作为。
在该案结案三日後,本人申请教育部进修博士班学费补助等乙、丙类核可权益上
此极为单纯且多有先例的案件上,遭到该主管一再刁难,本人了解此为行政主管
权责,只得暂时搁置该案,改以自费请休假方式参加本校博士班考试报名。不料,
该主管竟突然召开一个名为「讨论年度奖点分配案」的人评会(该会极为平常为
年度例行召开会议),本人亦为人评委员之一,自然按时与会,到会场上发了会
议内容才知道,该主管突然指示要对本人参加本校博士班考试进行惩处,但会前
完全不依照行政程序,不予本人会前答辩准备时间,想出了「违规报考博士班」
等同「抗命罪」,当该主管说出我所违犯的罪名是「抗命罪」,真是令我错愕,天
ㄚ! 抗命罪,我查了一下陆海空军刑法,抗命罪最轻的刑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我只是想上进,想进修自我充实,参加了本校博士班考试,自己连会
不会考上都还不知道?居然要被以抗命罪论处。会议参加的人员清一色全部是该
主管的部属,主管掌管了每一位委员的人事升迁、考核奖惩等,委员自然会承受
依定程度的压力,会中该主管一再主导会议一定要通过惩处,在投票时甚至急的
直接在会议上,公然斥责人评委员是非不分,但仍有部分委员仍然坚持是非,挺
身而出,投下了反对票,那次会议的结果是未通过该主管亲自草拟送经本校行政
会议通过实施的「本校军训教官人评委员会设置办法」的惩处标准,否决了该惩
处提案。
本以为这件事结束了,按照法理也该结束了,唉! 哪里知道那位主管居然可以对
第一次惩戒会议即遭否决之既成事实视而不见,在经过几个月後,选在下任前两
天再行召开第二次惩戒会议,但这次可能认为上次以抗命罪起诉,的确是有些过
分,遂改成「不服从指挥督导」的理由(依照军训教官惩戒规定,该理由处分范
围为记大过一至两次),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同样的事实,在奖惩会中被否
决後,安置不同的罪名後,可以重新再审判一次,在会中再次违反程序,居然不
准本人进行答辩说明,开始逐一询问出席之10位委员对本案的看法,有多达7
位委员表达,个人利用休假自费进修,是否处分?必须慎重审议。最後的结果,
仍然未通过「不服从指挥督导」。依本校办法记过以下处分是主管权责,如果主
管坚持认为必要处分,由主管自行决定记过以下处分。本人亦在该次会中表达如
主管个人认为一定要处分,请主管依据法规,行申诫一至两次惩处,本人如不服
惩处,再依规定提出申诉。该主管答覆,当然会依规定处分。
但该主管却不依法令,於卸任前一天签给校长建议将本人调校处分,发函教育
部,教育部希望本校能够补正人评会程序。
於是又召开了第三次召开惩戒审判会议,整个程序下来,我相当纳闷,要惩处一
个人(不管是教职员工,甚至是同学们),哪有在第一次惩戒会被否决後,再接再
厉还可以开第二次,但很可惜又没通过,再开第三次,万一第三次又没过呢? 那
以後学生奖惩会是不是也可以开到达到预期结果为止,唉! 这样的行政方式,我
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第三次会议如期召开了,这次的理由又改成「刘达生教官调校讨论案」召开人评
会,一次参加本校博士班考试可以用三种不同的理由,好像衙门是自己家开的,
三次会议三次都不遵照程序正义的原则,第三次会议再次违反行政程序,会前刻
意不告知本人调校理由,本人与会欲行答辩时,看到开会资料,才知道除第一次
及第二次惩戒会议之所罗织的所谓「违规报考博士班考试」这个找不到规定的理
由外,新增列了三项本人从不知悉的不实指控,我在会中即提出会议程序不符与
指控不实之质疑,并於确认会议记录时,提出补正本人会中发言漏列之请求,但
均不为接受,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要求更正自己发言内容,被故意漏列的部份(因
会议的全程是录音存证的,我提出如对於我更正内容有疑问可以调出录音。),
却不被接受 ?
第三次惩戒会,对於我调校乙案,应着重在「基於何理由,要将本人调校处分?
这些理由成立与否?是否属实?」第三次惩戒会议再次违反程序正义,於会议前
刻意不告知本人遭调校的理由,在会前我曾经私下拜会了多位人评会的同仁,再
次说明请同仁能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来审视本案,但同仁私下透漏,这次会议承
受了很大来自上层的压力,当我在会中发现提出该会议不符程序质疑,主席也不
愿对会议召开程序行任何补正,对於会议讨论的关键,影响本人勒令调校乙案所
罗列之理由是否属实?竟完全未询问本人或请我加以说明,甚至在本人提出与事
实不符的质疑後亦然,此等未经查证,违背事实之理由,却硬要将之纳入惩处本
人之会议记录公文书之附件中,已严重影响个人名誉,本人於会中提出该理由事
实不符之质疑,在会後要求修正个人再会中所发言内容(补登本人在会中提出程
序及与事实不符之质疑),亦不被采纳,最後会议表决的结果,通过了本人的调
校案。
而本校至今对於造成本案起因之行政主管企图胁迫部属签拟不实签呈伪造文
书,一再刻意回避,完全不加处理,最後却在「胁迫伪造文书的行政主管与依法
行政的部属」之间,仲裁了依法行政的部属属於「人地不宜」,要求奉公守法的
人必须调校,让要求违法的长官在校园里散步的时候不会感到心虚,请问这样的
裁判,所考量的是公平正义? 还是职务的高低呢?到底依据何在?至今我还是无
法理解但我深信这样令人气结的行为,仅是本校为极少数各有所图的人的作法,
因为我在本校研究所及博士班求学和服务期间,接触过有太多太多不仅杰出、富
正义感,热心,值得学习榜样的老师和同学,所以我还是深信追求公平正义是不
会孤单的。
所以我天真的依据法规向本校提出了申诉,但令我更绝望的事,学校所回覆的双
挂号信函完全没有针对申诉的内容处理,而是语带威胁的写道「台端离职交接不
清,影响业务推展及学生权益,请台端速与该组联系,已维公务运作」,这是在
我已经离职一个多月以後提出申诉,校方所针对申诉信函回覆的双挂号信函,在
离职後的这一个多月期间,虽然我离开了,但大家相处都很融洽,期间我参加了
组上的送别会,多次解决了组上多位同仁有关业务上所不了解的一些问题,让工
作持续运作,在收到信函的前一天我才刚刚利用返校上博士班课程的空档,回到
组上探望老同事,还和主任叙旧将近三十分钟的时间,隔了一天却接到「请台端
速与该组联系,以维公务运作」。这种信函,真是令我啼笑皆非。
我相信本校要动员织制度诋毁一个人要整垮一个人,特别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
人,是轻而易举的事,这几天我听说了学校正在积极的搜集我在服务期间,保管
了那些设备,有没有损坏疏忽的地方?应该是我的申诉书,又触怒了某些长官,
请大家评评理,我离开学校并不是趁着月黑风高不声不响的走了,我完全依照本
校法规规范,盖了一二十个印章,完成离职手续,有校长具名核发正式离职公文,
抬头挺胸的离开本校教官的职务,难道离职单位所盖的一二十个章都是蒙着眼睛
盖章的,我想不会如此,我还记得离校当日保管组承办的小姐很客气也很慎重的
联系了军训室,生辅组确认都已经交结完装备才盖章的,已经离职一个多月了,
保管装备也移交一个多月了,据悉现在学校有人下令要积极的蒐集,我保管的装
备有没有不当损坏?还是使用不当? 对於已依照发规完成离职的人,如果此事是
真的,请问正当性何在? 而所为的法令依据又何在? 我想最後那个下令的人可能
以我是本校博士班学生的身分,不排除直接移送学生奖惩会吧? 这让我对本校少
数行政单位的作法彻底失望,我想奉劝校方停止这些无谓的举动! 但可能也只是
和我说出事实的申诉书一样下场,我无奈的只能把我对於学校的建议,定位在狗
吠火车。
最近看了新闻中,一位基层警员坚持依法行政的故事发展,心有戚戚焉,在电视
上看了某些长官的答询真是令人气结,但因为与论的力量,最後,让部长表达了
基层不平之鸣,也给了最基层的员警有了平反的机会,这让我重新点燃希望,其
实我在申诉书的要求很简单并不希望有任何人受到伤害,包含那位违法的长官,
我的要求只有两点,第一应该要厘清长官对於部属下达违法命令,下属坚持依法
行政却要受到调校处分,是否适宜?第二将未经查证对一个人的不实指控可以正
式纳入到公文书中,对於个人名誉的损害,校方是不是应该适度的处理。如此而
已。
以上就是我几经考虑後,我想知道「言论自由的台大里,说出国王没有穿衣的故
事」到底会有怎样的结局?至於「下场」? 我也不知道,我前一段故事的遭遇已
经很悲惨了,但我不排除後续还有更悲惨的结局,所以我把它定位在Part1,如
果还有精采续集我会再向大家报告的!
我曾回想如果我当初如果顺应长官伪造文书的要求,不要忤逆长官的意思,甚至
乘机把拍上马屁,可能就不会遭遇到上述悲惨的故事,我可以顺利的留在学校念
完博士班,也许还可以一帆风顺利陞迁,当个小主管。但到今天我再回忆这段往
事,我却没有一丝丝後悔的感觉。因为我很清楚知道,如果我与不肖长官同流合
污了,我可能因而获得短暂的利益,但我失去的却是自己的人格,受人尊重和永
远的自我。
叙述这个故事,所求无他,仅仅希望在台大校园中,再也没有任何一位老师,职
员,工友,同学受到这样的对待。
我只是看到一位依法行政的基层员警得罪了民代,就要被调职,心有戚戚焉,有
感而发,我想任何我曾经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一句问候,一声加油,我将由衷
感激,我想印证追求公平正义,永远不会孤单。也请学校长官能够包容我这个〔
说出国王没穿衣服的叛徒〕
刘同学敬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2.9
1F:→ nopurpose:觉得老师可能有兴趣看这个文章..贴来给老师看一下 03/03 00:12
2F:→ nopurpose:如果版主觉得不适合可以删除! 谢谢! 03/03 00:12
3F:推 pigdog:我知道这件事情,而且也不愿意倘这趟混水。 03/03 02:18
4F:→ xbert:背景好复杂... 03/03 13:15
5F:推 viertel:老师要不要爆八卦?可以寄给八卦版主 03/03 21:33
6F:推 warmlin:连老师都说不愿淌混水 世道竟已沦落至此... 03/03 23:01
7F:推 pigdog:其实是罗生门啦。是有正式申诉程序,何必走旁门。 03/04 00:31
8F:推 warmlin:所以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妄下断论罗 03/04 13:34
9F:推 viertel:老师我下次去学校问你XD 03/07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