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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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九十四学年度科法所刑总一期末试题
时间Thu Jan 12 18:24:32 2006
一、A、B与甲本为某校法律学院科法所同班同学,於四年的交往中,A与甲成为恋人,
而逐渐与B疏远。不过毕业後A一直无法考上律师,而B则是努力补习进而顺利通过律
师考试,并积极展开实习生活。甲看上比较有前途的B,并进而与其同居。甲为了使
B安心并表现出自己是专情的人,於是邀了A谈判分手。於谈判中甲伤了A的自尊,於
是A怀恨在心,在谈判破局的数天後准备好刀子,并跟踪甲到甲与B同居的处所。A在
甲拿钥匙企图开门时,拿起刀猛刺甲的背部一刀。甲鲜血淋漓,瘫软在地不断哀嚎。
A看到这种惨状,突然警觉自己犯了大错,於是急忙拿起手帕塞住伤口,并以手
机打110求救,不过时节正值耶诞夜,110一直都在忙线中。此时B回来看到慌乱的A,
於是冷静地告诉A慌乱无济於事,倒不如将事情交给自己,并尽快离去会比较妥当。
A接受了B的建议,且於离去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感激B,留下万事拜托一句後迅
速离去。B其实是厌烦了甲的贪得无厌,且微薄的实习薪资根本无法满足甲的慾求,
早就想摆脱甲的纠缠,虽然客观上只要能够即时救助则甲应该可以获救,但是却想
利用这个机会让甲死亡,自己也可脱离苦海,而其也知道当时整栋大楼都没有其他
的人存在。所以B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也没有打电话求救,就这样地拍拍
屁股离去。当天天寒地冻,大家都到温暖的地方狂欢去了。一小时後,甲凄惨地
大量流血死亡,他的一生成为法律人冷酷、无情、贪婪与冲动等特质的最佳注脚。
试问A、B的行为与甲死亡结果间的因果关系。(五十分)
二、甲散步中发觉A家的猛犬阿弟被链在A家门前。甲因为以前曾经被该犬欺负过,
一时兴起认为既然该犬被链住,应该不会有问题,所以就检起石头丢掷该猛犬企
图报复。不料猛犬就是猛犬,一点也不含糊,阿弟挣脱了链锁,直接扑向甲。
甲一时惊慌,直接冲到乙的家中。乙为猛汉,平日就与邻居甲不合,一见到甲未
经许可就冲到自己的家中,心生不满,虽然看到友犬阿弟於後追咬,但是仍然猛
力将甲推出门外,心想被咬也是活该。此际,阿弟见机不可失,一口就咬上甲的
小腿,造成两星期的肉体伤害。
试问甲、乙有无罪责。(五十分)
三、甲的女儿被乙绑架,而乙胁迫甲去抢丙银楼的钱当成赎金。丙早就知道甲乙
间的恩怨,在甲行抢前,预备好数名保镖,在甲行抢时打断了甲的手脚。
试问甲可否对丙主张紧急避难,而丙是否可以主张正当防卫?(加分题,最多加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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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0.95
1F:推 StevenWa:借转,谢谢 01/12 18:25
2F:推 rhchao:笑死我也XDDDDD 01/12 18:32
3F:推 CrazyMarc:推第一题XD 01/12 18:44
4F:→ fatguy1024:水啦。 01/12 18:45
5F:→ rhchao:还有,老师,明明是我们的题目比较贱= = 01/12 18:47
6F:推 yvesmao:大推楼上 >_< 01/12 18:48
7F:推 konan338:老师出题有趣....影射的嫌疑XD 01/12 19:06
8F:推 abacada:推第一题XD 01/12 20:29
9F:推 pcchuckwu:第一题是王道阿!!! 01/12 22:31
10F:推 tiwsjia:借转研究。 01/12 22:54
11F:推 neck:我找到老师的出题来源了,是平成十六年的司法试验第二次 01/12 23:08
12F:→ neck:早知道就先看看,法务省还有出题趣旨可供参阅 01/12 23:10
13F:推 passerbyA:还有一点也不含糊XD 01/12 23:44
14F:推 FallenAngel: 猛犬就是猛犬,一点也不含糊 01/13 01:16
15F:→ farmergrab:借转 谢谢 01/13 01:57
16F:推 chihchien:他的一生成为法律人冷酷、无情、贪婪与冲动等特质的最佳 01/23 03:17
17F:→ chihchien:注脚。 XD 精辟的见解 01/23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