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爱喔~~~)
看板HolySee
标题Re: 刑事法裁判研讨会 十二
时间Mon Oct 24 17:17:59 2005
※ 引述《criminallaw (台大刑事法中心)》之铭言: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 刑事法裁判研讨会(十二)
: 一、报告题目:一事不再理之宪法原则
咦,这不就是今天那个『不要再来闹了』的宪法原则吗?
实在太巧了...
三行
: 二、报告人:王 兆 鹏 教授
: 三、时间:民国94年11月09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 四、地点: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行政大楼二楼 第一会议室
: 欢迎本校师生及校外人士参与,欲参加者请注明「报名刑事法裁判研讨会(十二)」
: 并留下您的1.姓名、2.单位、3.联络方式,於11月07日前E-mail至
: [email protected] 以便统计人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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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把梦想
托付给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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