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iminallaw (台大刑事法中心)
看板HolySee
标题刑事法裁判研讨会 十二
时间Mon Oct 24 16:26:30 2005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刑事法裁判研讨会(十二)
一、报告题目:一事不再理之宪法原则
二、报告人:王 兆 鹏 教授
三、时间:民国94年11月09日 星期三 下午3:00~5:00
四、地点: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行政大楼二楼 第一会议室
欢迎本校师生及校外人士参与,欲参加者请注明「报名刑事法裁判研讨会(十二)」
并留下您的1.姓名、2.单位、3.联络方式,於11月07日前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以便统计人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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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要主持
但是王老师一定要黄老师参加并与他讨论
所以就是很多老师会去
不过没有得吃 没有得拿
国考又刚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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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