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kids (^^)
看板HolySee
标题[问题] 老师 请问一下...
时间Tue Jul 26 21:26:56 2005
老师是否可以请教一下以下的问题.....
我被问到有一位A小姐和他的老公B目前分居三年左右
B请一位C小姐拿着A的身分证影本和B请人刻的A之名字印章到国税局
伪造委托书从国税局调出A这两年的纳税纪录
请问一下因为我看法条伪造文书需要有具体的损害才能索赔
在这里是否可以依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为损害作为诉讼伪造文书罪的基础呢?
以及只单单用一张委托书上面印着谁都能去刻印的印章和身分证影本(不是正本)
就使第三者领取他人资料的国税局 是否能要求国赔呢?
还有知道这件事情发生後有没有办法做什麽措施防止B再盗用A的身份证影本呢?
请老师帮忙...麻烦老师了 谢谢!!
p.s.
请问一下普通拿纳税证明可以拿来干麻呢?
(B因为分居这几年都是单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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