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HolySee
标题[问题] 转录问题(有关妨碍自由罪)
时间Mon Jun 13 18:03:37 2005
1.304"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与302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如何区分
如果我今天在陆上散步 突然被人抓住而无法走动 那该当何罪
人身自由不也是304保障的权力吗
私行拘禁与他法限定在移动的自由的妨碍,应有一定禁制
领域的设定。反之,§304则无。
另外 今天我抓住一个酒醉的人使他无法行动 但无急迫危险
请问我适用法益衡量去除可罚性 还是因为酒醉者当下无意思自由
故构成要件不该当
传统通说认为被妨碍自由的人应该要有意识的存在时,才有可能
成立§304之罪。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所以如果不能阻却违法的
话会成罪。
2.王育诚事件 检方说涉及伪造文书 请问是该当哪一条
模拟带的文书意思归属人与文书制作者的意思归属人依样 为无形伪造
又王是公务员 然此袋子是否属"职务上所长之文书"?
质询稿等应该不是公文书。私文书无无形伪造的问题。
3.队侮辱与诽谤还是区分不清楚 诽谤是指以不实具体事态作指控吗?
侮辱不需有事实的指摘,反之诽谤则需有事实的指摘。
4.讲义221 电脑有密码 而电脑信件没有 不算封缄? why?
封缄应该是指特定信件等的封缄,你总不能说信箱有锁起来
所以里面的所有信件都有封缄。
5.315泄漏秘密罪 老师说如果诉讼上律师泄漏当事人之秘密
因为司法利益大於个人利益 so 阻却违法
但案律师的职业义务 事要替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维持诉讼程序上之公平
如果允许阻却违法 是否在保护司法利益的同时同时失去程序上之公平?
如果这样的话 名ㄓㄧ个人犯罪 刑求要自白也可以阻却违法 因为司法利益较重要?
所谓的司法利益必须有明文规定,不是泛指所有的司法利益。
当律师被要求「泄漏」时,如果该要求是依法所为要求,则
会有阻却违法问题。
6.如果一个人窃听他人秘密 但不使用机器 也无泄漏 有罪吗?
那如果泄漏呢 但又无保守秘密之身分 有罪吗? 还是交给民法解决?
无罪。如果泄漏的话,除非是利用电脑等得知的秘密,不然也无罪。
民事解决。
7.干 我们不要考期末考好不好? 拎北已经在看心理医生了 你还那麽残忍XD
把考卷发回家让大家写一写就算了啦 改考卷很累耶 欺负学生很变态耶
你说呢?我是无所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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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razyMarc:推拎北......XD 210.85.23.201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