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HolySee
标题Re: [问题] 堕胎与伤害
时间Mon Jun 13 02:47:12 2005
※ 引述《auror (工藤新一)》之铭言:
: 另一相关的重要问题:
:
: 行为数究竟如何认定?
:
: 另一个延伸的问题是:
:
: 一个行为是否可能有两个实行行为类型、不同时点的着手?
:
: 例如上例中肯定扩张的说法,
:
: 实行堕胎时是堕胎的着手,而於胎儿出生时又是重伤的着手?
:
: 还是有另外的解释方法?
一个连续的行为当然会有预备的着手与未遂行为的着手问题。
不过你的问题牵涉到两个犯罪行为而且不处於预备与狭义实行的关系。
实行堕胎的着手时,并没有既遂(婴儿没死亡),所以不会有问题。
至於出生时的着手,因为实行行为没有(重伤的)类型化的该当问题,
所以根本没有刑法干预的可能性。
我正是根据这个理由而放弃了原先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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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59
1F:推 saintsage:没有重伤的实行行为是因为客体非"人"的关系 140.112.214.19 06/13
2F:→ saintsage:这样一来会成立客体不能的"重伤不能未遂"吗? 140.112.214.19 06/13
3F:→ saintsage:如果可以成立不能未遂,那还是有重伤实行行为吧 140.112.214.19 06/13
4F:→ saintsage:(还是我观念错误...orz) 140.112.214.19 06/13
5F:推 pigdog:观念错误。关键条件的不存在必须是因为偶然。 140.112.25.159 06/13
6F:推 saintsage:喔...所以胎儿不是"人"并非偶然,非实行行为? 140.112.214.19 06/14
7F:推 saintsage:又老师变更见解采堕胎以死胎为限,这样未死的괠 140.112.214.19 06/14
8F:→ saintsage:胎儿不就不受保护了吗? 140.112.214.19 06/14
9F:推 JohnWayne:楼上的好像搞错老师的意思了吧? 211.74.8.203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