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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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Wed May 25 03:41:37 2005
我的世界通史最近念到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以及工业革命造成的世界变迁....
我记的在傅柯的"性意是史-导论"当中,傅柯一开始就提到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
一个充斥着"谈论性"的生活情境....
我有点不了解的是~为何女性的地位到这个时候,只剩下台面上受到男性的尊重而已?
而在私底下却处於被支配者的角色??....
过往历史并不太强调女性,而这时候女性却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不晓得这个部分跟
傅柯在性意识史这本书,有何关联性存在?或者傅柯在这方面有没有什麽样的解释?
傅科在规训与惩罚谈到有关劳动的规训,而在类似性极高的性史一中谈到
性的规训。其实性史一可以说是其中期作品的总结。
劳动与性是资本主义的两轮,而其规训机制是在那个时代才被重视的。
对於劳动与性的关系,我曾在「性道德的刑法规制」一文中有过非常粗略
的分析与连结。
另外,傅柯也认为~现代人不是不谈论性,而是利用另一种方式来谈论性....
有关於性的论述,一般而言是「大鸣大放→有关性倒错的科学论述→
正常的性观念或概念的奠定」。在第三个阶段,性会从公然的场合消失,
而转入私行为领域,此际可以观察到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现象。
这个论点的意思是否是如同:
威权统治时代,乃是国家直接运用残暴的手段对於个人采取控制的手段....
然而,民主时代却利用"身分证","个人财税状况"等方式来以一种"民主的包装"来贯彻
国家对於个人控制的目的?....
所以,民主并不是人完全脱离国家的支配状态,只是国家透过另一种方式而已!!!!
身份证、报税等还含有着他律的痕迹,比较好的例子应该是最近大部分的人
因为不安全感而积极或消极支持毫无意义的全民捺指纹运动。
我的本国宪法课最近正在念"基本人权"这本书....
其中有谈到"姓名条例"的问题....朱敬一院士认为姓名的问题乃涉及个人自由权利....
国家不能透过种种手段来要求人民是否更改姓名....(当然,为了社会复杂与人际之间
种种契约关系等的维护,规定人民更改的次数,则不在此限制!!)
那麽,对於过去威权时代留下的阴影:发禁问题....
这个问题又该怎麽样来看待?
如果校规仅以"服仪不整"作为个人头发问题的处罚条例....
此是否也涉及个人自由权的行使?....
而学校是否可以持有以下立场:
”因为你不懂得整理仪容,所以让我来帮你整理!!!”
"服仪不整",不是一个主观的问题吗?既然个人主观可以有所不同,但是却又将这种依赖主观
判断的规定条列成文,则解释权必然操纵在权力者的手中....
究竟,作为服仪不整处罚问题的理由:”教育”....
透过这种”因为我要教育你,所以我要惩罚你!”这种教育的机制....
极限究竟合在?
对於法律问题不慎了解,还希望您能给予明确的指导^^
这个问题的面向应该不在於「国家或其机关利用国亲思想而强迫人民做一些其所
不愿意去做的事」这到底对不对,而在於「在人权保障、人权万岁的强迫性思考
下,不能明确掌握现实上的行动制约所代表的深层意涵的态度」。
违反人权的小动作可以引发很大的反弹,当这个反弹得到满足後,平等的、超越的
人权概念会更行深化,而不断的小违反人权的国家行动,只要国家能够反省,则
国家的本质也会更加地模糊。
重点是人权讲超越、讲平等,不过同时其也会主张差异的尊重,不断地制造一些
差别对待,表彰超越与平等的概念,最後差异的尊重会不见,所剩只有一成不变的
普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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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drogyne:我怎麽都不会「不慎」了解?慎重了也不了解。 193.52.24.125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