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en507 ()
看板HistoryClub
标题[公告] 关於退系费的问题
时间Tue Sep 20 21:07:22 2005
根据学会章程 第8章第39条
会费退还标准如下 第一款 退费计算单位以学年为准 不满一年以一年计
第二款 本会会员於就读历史系第一学年内
因故丧失本系学籍者退还时缴金额3分之2
第三款 承第二款於第二学年内退还时缴金额3分之1
第四款 承第二款於第三学年内退还时缴金额6分之1
第8章第40条
本会会员符合本章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者得於次学年期初大会之前主动提出申请
系学会将於一星期内退还
所以请各位转系生在九月底向系学会提出退费申请
我们会尽快把钱退给你们
那就请要退费的人回文一下,并附上学号名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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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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