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jayna (...............)
看板HisShark
标题Re: 不知对嘉庠学长有没有帮助
时间Tue Nov 29 02:50:09 2005
※ 引述《MyCowBay (达咩)》之铭言:
: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
: 行人应在划设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
: 应靠边行走,并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戏或
: 坐 、卧、蹲、立,阻碍交通。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章第七十八条
: 行人在道路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六十元
: 罚锾,或施一至二小时之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 一、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者。
: 二、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
: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者。
: 三、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者。
: 四、於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 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者。
看到这个 我说一下之前的经验
在某次暑假 因为要帮家里工作的关系常常要往返家里跟工厂
有次因为下雨 视线比较不清楚
又想急着回家 所以车骑满快的
结果在慢车道上有人违规停车 占住了车道
发现之後所以以比较快速的情况下往中间快车道闪
刚好在我前方的一台摩托车也因为那台车要变换车道
所以我从他左後方擦撞过去
後来警察赶来处理
对於我的行为是我没有注意前车距离不当驾驶 所以错的是我 = =
但是我跟被我擦撞到的人(他是律师)都认为说应该是违规停车那位的错
只是没办法 我也不晓得为啥是这样判定的
事故处理的人说违规的归违规 两件事情似乎是不会有关连性的判决
(他给我的说词感觉是这样)
还好後来那个律师也没有对我提出告诉或怎样
我只是想说 很多时候判定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也许真的是对於路权的观念有很大问题
不过法规也没有改
建议要去问清楚点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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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四大特徵 1.具
电脑知识技能 (组装、重灌、维修样样行)
2.一定
没女朋友
3.常常
默默关心付出..
坚信好人终会有好报
4.常被说:「
你真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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