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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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Military板主mmmimi11tw之判决
时间Wed Sep 30 11:32:34 2026
以下仅依法理判定,不牵涉过多具体之事实认定:
一、原案为九处有2-6之相关性,并且皆出於两篇,因2-6条文无累计性质,
故认应无2篇9处累计之适用,改为两次触犯2-6,并且具7次违反4-1事由。
改认水桶时间为2年7个月。
二、本案至少有部分违规性质属实,违规者可就部份事实做争执,
但无法主张「不法之平等」,
亦即【他人也踩线,为何不开罚?】,这种状况於本地法理是无法要求的。
三、板务不平之事之救济,在批踢踢论坛可以透过罢免或其他方式处理。
四、就同一管理者,虽无法主张「不法之平等」,但就「裁量之平等性」仍有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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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242.3.18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Service/M.1790739156.A.5BA.html
※ 编辑: nknuukyo (210.242.3.184 台湾), 10/02/2026 15: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