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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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历史版三位板务疑似乱板
时间Sun Oct 22 11:05:13 2017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针对PB板务的回答做出回应
: → PrinceBamboo: 置底文是你没看懂 哪里有"直接以政见取代板规"? 10/22 00:12
: → PrinceBamboo: 前面是废除四条板规 当然没有新条文 其中第四项因k 10/22 00:14
: → PrinceBamboo: 有意见也已修改 後面是依政见(白字)新增四条板规(黄 10/22 00:15
: → PrinceBamboo: 字) 增修板规有独立条文 并非直接用政见取代 10/22 00:16
更动版规条文,废除条文,新建条文
都属於创建法律的一种
也就是不管你做甚麽都是发布新的版规,中华民国定义,你不要告诉我立法院
只能立法,对了依照站规相关解释以中华民国法律为主,包含宪法以下等解释
请问你废除有经过另外两位板务同意吗?
内容充斥政见两个字,历史板板务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历史板有三位板务
: → PrinceBamboo: 对於板规条文本身并无争议 有争议的是k有怠职问题但 10/22 00:16
: → PrinceBamboo: 回避面对负责 以及拿出政治文定义标准作为拖延条件 10/22 00:17
: → PrinceBamboo: 板主对於其他板主怠职无法可管 警告只能达到申诉前 10/22 00:19
: → PrinceBamboo: 的提醒功能 无法限制他任何权限 又何来越权可言 10/22 00:20
依照历史版版规2.C
推文内容企图与他人争吵者,版主可依情况 警告一次或水桶一周
#1KaQxbcz
警告即为惩处的一种,又依照PTT相关规定,板务的上级主管为小组长不是其他板务
上任的时候小组长不是要你去看相关条文你有没有看阿
还有警告只是提醒功能的解释,这里面有连带责任的法律问题,不要乱讲,你是
ptt委托代管的板务
: → PrinceBamboo: To小组长:先前已谘询过罢免计画,因我希望走到这步前 10/22 00:22
: → PrinceBamboo: 再给k一次留任负责或主动辞职的机会 但反应如今可见 10/22 00:23
: → PrinceBamboo: 板务方面我与y已有初步共识 我行使板主权仅一周多 10/22 00:25
: → PrinceBamboo: 主张是板务争议公开讨论後处理 近期内即可处理完毕 10/22 00:26
在两位刚上任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们会这样吵,所以特地请小组长针对这个可能性
进行裁判,才判内容前文已经有了,烦请依照小组长的处置进行
不然你政见说可以任意在某个版人身攻击
就要按照你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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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35.4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Service/M.1508641516.A.82D.html
1F:→ yuriaki: 反正轮不到你这选不上就作乱的乱源管板 10/22 12:16
我也没管版阿这是小组长之前就明令的内容
是三位板务集体造反吧,话说那两位新板务
问题那麽多也不要这样护航吧
※ 编辑: mshuang (220.133.35.40), 10/23/2017 12:58:33
2F:→ PrinceBamboo: 大家都清楚某些立场的人看到一次问题就会无限放大 10/23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