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HisService
标题Re: R: [??] 水桶申诉
时间Tue Aug 27 20:14:29 2013
※ 引述《JosephChen (╭(〞▽〝)╭(〞▽〝)╯)》之铭言:
: 以下意见是小弟针对小组长与组务答覆说明:
: 1. 关於改标题:
: 对於小组长的要求,小弟不敢怠慢立刻冲去改标题,才发现:
: 小组长建议的标题 [问题],[建议],或[政见],但在本版只有以下选项:
: 种类:1.公告 2.警告 3.宣告 4.选务 5.申请 6.申诉 7.其他 8.问题
: (我没有8.问题 要问)
: 不是小弟不改,而是小组长自己没开放...为了避免申诫,小弟仍会先改标题
本小组长没锁的就是可以改的,因为这个话题可以从这些贴文完全独立出来.
锁上的就没在算了,因为本小组长之前已经说过了,看在您是资深版主的份上,
这次就额外破例.
按照最近的情况来看,都是您在提问,自然是[问题].如果您觉得[问题]不适合,
哪就改用[其他].如果您觉得[其他]也不适合,那您用[??]也可以,本小组长待会
就跟您一起修改.
: 2. 组务版也没规定,规定答覆期限内还没到,就可以细故乱拔版主,小组长还是作啦,
: 由此显见小组长是没规定也会作的。
: 火大乱拔版主,您非常的积极,时间还有六天,就迫不及待自打嘴巴的拔了;
: 该谨慎向板主先行确认的步骤,反而怠惰没作,小组长您的积极性似乎用错地方了。
按照群组规的"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修订"
5.列为本站或本组不受欢迎使用者不得担任本组内看板板主。
板主有不当言行、怠工或经检举後认定为不适任者,
小组长有权限期改善或予以停权一至三个月处置,
板主造成重大危害者,组长可将其免职,处分时都必须公告并附上相关申诉及证据。
最後一句话,其实这三项完全符合您当时所有的行为.
1, 版主对小组长的发言内容充满明嘲暗讽的用语,显然有不当言行.
2, 版主拒绝回答小组长所提出的问题,并企图转别的话题,此应为怠工.
3, 版主破坏小组规定,扰乱小组内应有的纪律与秩序,重大危害莫此为甚.
但本小组长仅仅只是暂时冻结您的版主职权,并未直接立即免职,
就是符合"小组长有权限期改善"这一项.
: 3. 小弟的问题,小组长引了一堆内容闪躲,却完全不回答问题。
: 小组长说,"版主拒绝解释问题,反而对小组长表示版主无须解释这个问题"
: 请小组长明确指出,小弟几时表明"拒绝"、表示"无需解释"?
: 小组长前面明明斩钉截铁说小弟"拒绝解释",
: 怎麽这篇回覆,就缩回去变成拒绝回答的"态度"?
: 试图用"态度"偷换概念,形同所以小组长已默认,举不出小弟几时明确表明"拒绝"
: 如果不能明确举出,那小组长的拔版主行为,完全是非法的。
请回顾您写的这段话:
4. 既然小组长已经不否定裁决,又说不干涉版规与裁决,要求在此回答显然自相矛盾。
小组长既然已经自定规范,请遵循自己定的游戏规则,回归版面自治,
先退回申诉人的申请,由战史版版主答覆之,如果不满意,才由组务出面,
否则小弟只能说这样的要求,只是另一个尼古拉庞提的审查会罢了。
a, 战史版与组务版皆无规定要求申诉人必须先跟版主报备.
所以本小组长无权退回申诉人的申请,您这个要求是不能接受的.
b, 这不是"尼古拉庞提的审查会",您的意思显然变成:
如果合乎您的要求,就是合乎规定----但问题在合乎啥规定?无此规定.
如果不合您的要求,就是违反规定----但问题在违反啥规定?无此规定.
所以您的意思不就是说: 反正按照我说的就对了,我不需要在这解释.
这种"态度"就是有问题的态度,这种回答也就是拒绝回答的行为.
: 4. 关於申诫的解释,按小组长此篇的解释,则两者都不成立
: a. 小组长在Aug 21 21:41:24说,申诫是因"答辩文已经超过一篇"
: b. 小组长在Aug 23 22:48:44又改口,申诫是因"越级上告到群组版"
: 关於a,小组长引用的版规只说"得予删除",没说"得予申诫"或其他处分。
8/21,本小组长所说的如下:
您的答辩文目前已经超过一篇,後面数篇也与答辩内容无关,本小组长大可以
参考您在战史版的作法,超过一篇算一次申诫,按照累积数量,您早该被拔除
版主职位了.由於您算是资历很深的版主,故本小组长愿意给你一些方便,但
您的态度却显得非常不自重.如果您还在这方面继续纠缠下去,或在言词态度
上跟上面的回文内容一样明嘲暗讽并且轻佻傲慢,本小组长只好在8/27的答
覆时限後,按照您在战史版的执行版规的逻辑跟方法,继续冻结您的版主职权,
到时候再讨论用何种方式让您复职.
所以本小组长并非以此理由计你一次申诫.
: 关於b,小组长引用的版规
: 7.不服处分者请寄站内信向组务板板主沟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诉。
: 甲 乙 丙
: 甲: 小弟已在Aug 21 20:52:11,在本版向您反应沟通
: 乙: 小组长在Aug 21 21:41:24时回覆,表明不会更改,小弟不服
: 丙: 小弟在Aug 22 20:59:57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诉
: 小组长引用版规,正好印证小弟过程完全符合本版规定,烦请小组长自行取消申诫。
"沟通"哪是一下子就搞定的?如果沟通是完全按照您的要求去作,而用来当作拒绝
回答本小组长的问题的理由,这样叫"沟通"?
本小组长当时的要求就只是请您回答两个问题,您若一开始在态度上表现的好一点,
说因为要调阅资料需要一些时日,但在限期之内一定完整作答,那一切都不会有问题.
但您的反应是什麽?之前已经举过您的那些发言内容了,这就不重复了.
如果您觉得您原本的态度叫作跟别人沟通的话,那本小组长得说您的运气真不错,
若换成本小组长若是用您这种态度的十分之一,根本只会挨揍而已.
: 5. 关於"水桶不服,未向板主反应就反应到组务",现在的MRZ小组长认为是可以的,
: 但之前的MRZ小组长,似乎不是这样认为,小组长不但违反分层负责原则,
: 更是连自己判过甚麽判例都忘了,证据如下
: x1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Re: [申诉]战史版水桶
: 时间 Wed Feb 13 12:39:39 2008
: ───────────────────────────────────────
: 这请去问两位版主的想法,虽然小组长并不认为程序有何不妥.
: x2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Re: 请求解除水桶
: 时间 Fri Sep 11 02:52:36 2009
: ───────────────────────────────────────
: 你又没有被组务版水桶.如果要申请,应该向水桶你的版主私下寄信提出申请.
: 不过你大概是使用BBS的新人,不晓得规矩的情况下,念你初犯,所以这次暂且
: 不浸你水桶,不过原发问文章要劣退.
: x3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Re: [申诉] MdnCHhistory版版主擅自水桶
: 时间 Fri Oct 9 02:43:59 2009
: ───────────────────────────────────────
: 那麽你要先跟现任版主进行沟通,毕竟各版自治,只要版主不违相关规定的话,
: 本小组长不会干涉其治版方式.
: x4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公告] Geigemachen申诉未依照程序,水桶
: 时间 Sat Apr 17 22:21:4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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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程序,对於版主的版规有意见,应先私下寄信请教,而不是直接张贴到版上.
: 若版主不理会来信,就应在版上提出.
: 若在版上未获回应,才需要来此提出申诉.
: x5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公告] sen69闹版,水桶
: 时间 Wed Aug 25 15:58:4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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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小组长信任历史版主们的裁决,更相信历史版众的意见,因此不对sen69的
: 任何意见做出回应.
: x6
: 作者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 HisService
: 标题 Re: R: [申诉] 水桶申诉
: 时间 Fri May 10 00:31:0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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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於 Anjou 的申诉请求,本小组长判决结果如下:
: 历史版(Historia)的秩序之维持属於版主自治权范围,
: 故本小组长不会干涉版主的裁决方式.
: (注:之後也没有要求版主上来答覆)
: 小组长还记得自己说过以上这些话吗? 需要借您冰枕敷脸吗?
: Joseph
首先,先不谈本小组长兼任历史版版主时的旧事,以最近的Anjou申诉案来说,
前不久被Anjou申诉的前历史版版主winwoeld也跟您一样,面对小组长就是一
付任性的口吻,本小组长会不先处理他吗?他当时没有这样作,而且态度上非常
恰当,也在申诉期间提供够多的解释,这点跟您是完全的不一样.
其他很多都是本小组长兼任历史版的版主之位时发生的前例,即然本小组长目前
并不兼任历史版的版主职位,且本组的新组规都订定於本年的4/24日,获群组长
认可也都在今年的五月期间,自然在此之後就按照现行组规来执行,之前一些已
经导致争议的不成文判例自然不能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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