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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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水桶申诉
时间Thu Aug 22 22:35:23 2013
※ 引述《JosephChen (╭(〞▽〝)╭(〞▽〝)╯)》之铭言:
: 以下意见是小弟针对小组长与组务答覆说明
: 1. CCKAT既然已经把案件转给小组长,小组长当然得要转信给小弟才行,
: 不然小组长仅是开庭通知贴在法院门口,就当已通知,还说原告(...)已经通知被告
: 然後怪被告没出席,後来8/20补通知才硬凹"通融",这有点逻辑问题+行政怠惰...
: 另按小组长的说法,小组长根本从头到尾都没错,完全无需向小弟道歉,
: 仅需出示寄件备份或SYSOP证明即可,请小组长无需作毫无歉意的道歉。
本小组长本来就无需向你道歉,但您先前的态度就是不管如何都得向您先道歉,
否则您就拒绝沟通,既然如此,本小组长只好跟您先道歉,以求沟通.
此外,本小组长已言明习惯上并未留取备份纪录,而且这种事情就算要求SYSOP证明,
现行系统又要如何证明?
如果您现在才发觉自己有错,也才理解到本小组长并未有跟您道歉的必要,
那本小组长理应反过来要求您的道歉,不过本小组长觉得您能理解就好,
也无需回过头来向本人道歉,只要好好回答那两项问题即可.
以下删去的部份其实跟前面的说法并无二致,足见您仍在继续纠扯牵拖,
这种态度一点也不像是要跟人作任何沟通.但本小组长并不会因此跟您
继续玩这方面的文字游戏,只请您在8/27之前,以符合战史版的"礼貌发
文"的态度回答之前提过的那两项问题.
更何况在未跟本小组长完成沟通之前,您已经越级上诉到群组版了.因此
本小组长也无须跟您继续讨论除了您该回答那两项问题之外的其他问题,
这些都请群组长作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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