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看板HisService
标题Re: 我没要求你浸我水桶
时间Thu Aug 16 01:14:31 2007
※ 引述《yeh67 (马克西)》之铭言:
: 你的意思是要与历史板共存亡
: 当一辈子历史板板主?
: 因为我不发文的前提是你是板主
先用历史版的版主身分:
已经说过,若对警告表示抗议,管你什麽方式,浸水桶.
别以为说什麽"从此不在此发文"这种酸话就不算数.
再用小组长身分:
版主有权对水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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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2.53
1F:推 yeh67:原来你知道什麽是无言的抗议 这就是我对你身为板主的惩罚 08/16 01:24
2F:推 MilchFlasche:少阿Q了啦。 08/16 18:50
※ 编辑: MRZ 来自: 218.170.6.142 (11/02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