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hong (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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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第十一届历史系系学会会员期末大会
时间Sat Jun 11 10:52:05 2011
※ 引述《switzerlands (瑞士)》之铭言:
: 出席人员:具有系学会会员资格者
: 时 间:2011/06/16(四) 18:00进场 18:30开始
: 地 点:文一讲堂
: 会议内容:第十一届年度结算审核
: 章程修订
: 第十二届学会迎新预算审核
: 第十一届历史系系学会敬邀
从下一届的政见来看,章程修订应该是为了修订第廿六条:
本会会费以四年一次缴清为原则,於入学时汇款予本会之总务组。
非会员者,可於缴清所余学籍年限之会费後,生效其会员资格。
与第三条:
凡本校历史系在学学生缴清会费者均为本会之当然会员。
廿六条中仅规定一次缴清为「原则」,第三条仅规定缴清会费者为会员,并未规定缴
清该学期或四学年。
若仅为此需要修订章程,依第廿九条第二项:
当学会章程发生疑问时,得由顾问解释之。
由顾问议决确认一次缴清为原则,可另设其他办法收费并认定其会员资格时限即可,
毋需修订章程。
若贵执行会需要大幅修订(如针对干部组成进行调整,将干部任命跨年级之规定放入
章程之中),则盼能另开临时会员大会,通过决议以组织修订小组,授权其进行章程
修订讨论、章程试行监督,并增修「修订」之章程条文,将该组织合法化。俾利章程
修订能作全盘检讨,并能符合实际状况,毋需因执行时发现问题而一再修订章程。若
为解决其他问题,则盼勿以为修订章程即可解决系学会问题,而因此一再修订章程。
若贵执行会及下届干部认为修订章程为所必须,则盼勿突然提出草案,要求与会者讨
论,恐将造成会议时间延宕,考虑亦将不周,未几又将修订。窃以为经常修订章程却
又未能解决系学会问题,对系学会发展实属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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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208.38.40
1F:→ dx90c:每年都在修章程,感觉变成流行了呢 06/11 11:32
※ 编辑: windhong 来自: 134.208.38.40 (06/11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