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zardarenas (西瓜)
看板His-Associa
标题[公告] 球赛规则
时间Tue Mar 13 21:16:12 2007
这是躲避球赛的一些规则,请大家参考参考!!
球 员:1.比赛时,下场比赛球员12人。
2.每局比赛开始时及进行中,外场球员每队至少要有1人以上。
3.各局休息间可以自由换人(人数不限)。比赛中禁止换人(球员受伤例外)。
【比赛中受伤换下之球员,在同一局内不得再进场比赛。】
4.男女混合组比赛,下场比赛女生球员不能少於6人。
时 间:1.每局比赛15分钟(裁判暂停时间除外),每局中间休息2分钟。【无球队技术暂停】
2.第二局以後须交换场地(含球员席)。(每局比赛结束时先交换场地再休息)
3.比赛开始由主审在中圈执行跳球,并由主审抛球离手时开始计时。
4.比赛结束时,以公开计时器之信号或计时员之信号为准。
5.比赛时间终了同时,掷球离手的球击中对方内场球员时,视为攻击有效球。
胜 负:1.以每局结束时,双方内场剩余人数为比数。
2.比赛采三战两胜制。
3.和局时,由双方内场球员各1人,於中圈跳球後重新比赛,率先将对队2人击触出局者为胜队。
跳 球:1.比赛开始前由双方队长选择场区(以掷铜板、猜拳…之方式决定)。
2. 跳球时,由双方内场球员中各推1人为跳球员在中圈跳球。跳球员跳球後,
不得故意连续再触球(内场球员仅剩1人时,该队不在此限)。跳球员跳球时,不得拨球
二次以上。
3.跳球後,如球被内场球员所获,得球者之第一次攻击,不得攻击对方跳球员。
4、跳球後,如球被内场球员所获,跳球员不可故意接取得球者之第一次掷球。
5、跳球後,如球被外场球员所获,得球者得攻击对方跳球员。
通 则:1.掷球或传接球前後(连续动作),身体之任何部份不得踩线或越线。
2.禁止同队内场球员互相传球。【非故意传球之彼此触球不在此限】
3.禁止同队外场球员互相传球。【非故意传球之彼此触球不在此限】
4.同队内、外场之互相传球次数以4次为限。
5.禁止头脸攻击:攻队直接击中守队内场球员头脸部(颜面、头颅)时,击中无效。
守队球员头部附着物(帽沿、头发、发带、头巾- - - -),击中有效。
6.在对队内场或外场地面停留或滚动之球,不得用手或脚越区触球或拨球。
※有运球行为时,球不可触及对方之场区。
7.球员可以直接用身体之任何部位接球或挡球(积极性的救球情况下)。
但不得故意以头顶球、踢球、明显故意触球出局- - - -等不当之行为。
8.内场球员不得用手、臂、足、头等部位弹击後接球。(类似排球式低手击球、顶上托球
)【违者由对队内场发球】。但外场球员不在此限,惟不可意图以此方式传球。
9.球员不可以弹击方式攻击或传球。
10.正常情况下,裁判被球直接击触时,以球落地论。
11.因「出局」或「生还」之球员,於进出场途中,非故意性触球,以球落地论。
进出场:1.内场球员被判出局时,应立即出去外场区,并不得故意再触球(非故意不追究)。
【违者判罚对队内场重新发球】
2.内、外场球员之进出,须由死球区通过,不可进入对队内外场区。
【违者判罚对队内场重新发球;如外场生还球员违犯,判罚技术犯规】
3.外场球员取得生还权时,如未立即离开外场区,而有继续留在外场之意图或再
触球时(不论是否故意或非故意再触球),应予放弃生还论。
4.和比赛结束讯号几乎同时,外场球员将对队内场球员击中出局,该外场球员应
予取得生还权。(外场球员仅剩1人时不能生还;对方内场全数出局时不必生还。)
发球权:1.内场球员触球出界(含被攻击触身),或内场球员掷球出界,由对队内场取得发球权。
2.外场球员以手(限手指、手掌、手背)触球出界,由其本人於外场重新发球。(捡球者不限本人)【消极性触球出界、故意延迟比赛,应判「技术犯规」,由对队内场取得发球权】
3.重新发球时,发球员应先定位举球过头,并经裁判鸣笛後,於五秒钟内在该场区内之任何地
点将球掷出。(双手举球过头经裁判鸣笛後,可助跑、运球)
4.隔着端线或边线,内场球员与外场球员同时在空中接到球时,由内场取得发球
权。
5.双方球员隔着中线,同时在空中接到球时,由双方内场球员中各推1人在中圈
重新跳球。
另外,因为躲避球有内、外场之分,所以当天会将外场部份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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