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
看板Hiking
标题Re: [新闻] 浪费资源 同登山队2天救下3人
时间Sun Jul 13 13:41:21 2008
※ 引述《mountaineer (Luke)》之铭言:
: ※ 引述《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之铭言:
: : 印象中请直升机出动不是都要付钱?一趟多少万我忘了。
: : 如果价位合理的话,被救者是花钱来取得资源,就不会是浪费。
: : 如果说是价位太低,那可以检讨,不过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 直昇机救援不必付费 也不应该收费
: 就像家里失火,溪边溺水
: 消防队员到你家不能向你收费
: 合法的活动就该受国家的保护
: 每年溺水的人比爬山山难的人多得多
: 好像不常听到有人说水难耗费国家资源
: 应该是人多易到达而被视为合理吧
: 如果违法入山
: 收的是违法入山的罚款,而不是直昇机的费用
: 至於如果同一个地方三天两头失火,会不会被批评浪费国家资源
: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其实这些失火跟溺水的国家抢救资源都是有收费的,
只不过付费的是全体纳税人而已。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登山的救援是否该比照失火与溺水的模式?
或者说,全体纳税人该不该为登山的救援付费?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要先探讨为什麽纳税人该或不该为失火与溺水付费?
(会列出不该的可能性的原因是现行制度一定不代表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复杂,牵涉到社会科学里头群体抉择和
群体资源分配与使用效率的课题。
如果不去探讨比较深层的东西,单讲比较单纯的部份的话,
我认为发生频率与可能性可能是个考虑点,
发生频率与可能性越高的事件越可以正当化全体纳税人付费的模式;
发生频率与可能性越低的事件,要整个群体来付费,
或许正当性就薄弱了点。
正如你提到的,溺水发生的次数比山难多的多,我认为失火更多,
或许这可以成为为何失火与溺水可由全民付费,山难却不该如此。
当然更深层的课题是在本质上,不论发生的频率高低与否,
是否该由全民付费,这个问题我就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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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76.233.130
1F:推 wade6510:把失火与溺水和登山划上等号 其实是很奇怪的 07/13 14:04
2F:推 komi:意外是不能预期的 07/13 14:05
3F:→ wade6510:登山和溺水是危险性比较高的休闲活动 失火却是灾难 07/13 14:06
4F:推 mountaineer:人民有难,政府都应该救援,而不论其原因 07/13 22:16
5F:推 mountaineer:同样是意外,我不觉得就收不收费而言 07/13 22:23
6F:→ mountaineer:失火的标准该和山难溺水不同 07/13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