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l (ncl)
看板Hiking
标题[情报] 青年探索台湾─宣传短片‧旅游摄影作品徵选
时间Thu Jun 1 11:17:45 2006
◎ 目标:从青年的角度,透过创意的影像呈现,
将青年探索台湾所不能错过的Top10十大主题,行销给全世界青年。
◎ 徵选主题: 不容错过的台湾青年旅游影像,可选用重点主题(台北101
、鼎泰丰小笼包、珍珠奶茶、台东原住民部落、华陶窑、24小时不打烊的店、
美浓 、霞海城隍庙、学中文、艺术沙龙照)或其它值得推荐的活动或景点。
◎ 参加对象:年满15~30岁的国内外青年,均可参加。
◎ 徵选作品规格:
(一)青年旅游宣传短片: 2分钟以内的短片(可以Flash方式制作)
,只接受Mpeg档或QuickTime版本。惟届时入选作品需依通知交付高解析度
或原始制作档案。
(二)青年旅游摄影作品:
1. 参赛作品以5x7寸彩色相纸冲洗输出。作品无需装裱,
且不得加色、格放、电脑合成、彩绘等影像处理。
2. 正片、负片或数位形式皆可,惟入选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底片
或原始数位档案,以参加第二阶段网路票选。
◎ 奖项及奖励内容:
(一)青年旅游宣传短片:
1. 首奖:总分最高者1名,获得奖金新台币6万元,奖状一帧。
2. 网路票选人气奖:网路票选总票数最高者,获得奖金新台币2万元﹐奖状一帧。
3. 佳作:依总分高低选出9名,各得奖金新台币3千元,奖状一帧。
(二)青年旅游摄影作品:
1. 首奖:总分最高者1名,获得奖金新台币5万元,奖状一帧。
2. 佳作:依总分高低选出59名,各获得奖金新台币2千元,奖状一帧。
3. 网路票选人气奖: 网路票选总票数最高者1名
,获得奖金新台币2万元,奖状一帧;票数次高者1名,获得奖金新台币5千元,奖状一帧。
(三)参加网路票选活动的民众,皆可参加抽奖。公开抽奖时间:2006年7月26日
◎ 送件:
(一)送件内容: 依各徵选作品规定,连同报名表一并寄承办单位。
1. 宣传短片:请将短片烧录成光碟片(DVD格式),报名表放於CD盒内正面。
2. 摄影作品:以5x7寸彩色相纸冲洗,报名表浮贴於作品背面。
(二)送件方式:
1. 即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止,以亲送或挂号方式邮寄(
邮戳为凭)徵选工作小组收 (台北市忠孝东路五段410号6楼),逾期不受理。
2. 每件作品均需附报名表﹐需注明参加类别、姓名。
3. 每人投稿件数无限制。
4. 参选作品不论得奖与否,皆不退件。
◎ 评审作业:
(一)评审方式: 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负责评审工作,采二审制。
1. 初选:从所有作品中,评选出宣传短片10件和摄影作品60件进入决选。
2. 决选:除评审评分外,另针对初选入选作品
,於2006年6月26日~7月21日期间於YouthHub青年资讯站进行网路票选
。网路票选得分将占决选总成绩的30%。
3. 网路票选:各类作品每人限投1票。
(二)评审标准:
1. 青年旅游宣传短片:说服力25%、独创性25%、深刻体验表达方式25%、题材吸引25%
2. 旅游摄影:概念传达25%、创造力25%、摄影技巧25%、吸引力25%
(三)入围及得奖名单公布: 2006年7月31日前公布得奖名单
,除於青辅会YouthHub青年资讯站公布外,并将专函通知得奖人。
◎ 徵选注意事项:
(一) 得奖作品需提供原始档案,且着作财产权归本会所有
,本会得运用至各类公益宣传、推广、公开展览、网页及一切出版品(含印制、发行…等)
,不另行支付酬劳或任何费用。
(二)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性、未曾参加任何公开比赛或展出之作品。如
涉及着作权侵权行为,概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且侵权行为确立後
,本会除取消得奖资格,另追回奖状及奖金。
(三)得奖奖金、奖品金额超过新台币13,333元者,将依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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