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89 (Asklep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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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一条鼻胃管勒死三位医师
时间Sun Apr 4 14:30:41 2010
一条鼻胃管勒死三位医师
◎ 杨斯棓
媒体报导「某女士因肠阻塞到医院就诊,竟因插鼻胃管变成植物人。」真可谓「标题杀人
」!如果「置放鼻胃管」那麽容易导致病患成为植物人,是否全国医院相关标准作业流程
都得改写?
报导内容尚包括:「某女因腹痛挂急诊,经检查有肠阻塞而住院,当时徐姓主治医师建议
可『进行鼻胃管插管治疗』;两天後,陈姓值班医师也建议『插』鼻胃管,可排出胀气和
灌食。廖女害怕本不愿配合,後来同意,许姓实习医师於是为她『插管』。」由於廖女持
续出现心跳快及呼吸困难,许被指控疏於评估就「插管」,造成廖女血压、心跳接近暂停
状态,经抢救仍因缺氧过久变成植物人。
法官认为,因医师医疗过程未尽注意,廖女才会变成植物人,医院必须赔偿。至於三名医
师涉嫌过失重伤害被起诉,目前由法院审理中。
上段报导中笔者特别加上引号的部分,会引起诸多误解。受害家属当然可怜,当是我们不
能直接认定几位医师就是「加害者」。见诸报端几乎不见医师意见,就连死刑犯也有人声
援,医师难到不如死刑犯?
笔者谈两点:
第一,医师沟通语言中,「插管」应指置放气管内管,而不是指鼻胃管。在大医院里,置
放鼻胃管稀松平常,医学中心的实习医师一天可能置放不下十条鼻胃管(最高纪录二十五
条),若置放鼻胃管真有媒体跟法界所说这麽恐怖,那是不是要修法规定需由主治医师亲
自为之?
第二,再讲两个置放鼻胃管的医学观点,「妇人当时是否适合置放鼻胃管?」以及「置放
鼻胃管和成为植物人的因果关系」。
根据新英格兰医学期刊有关置放鼻胃管的网页内容,当时该妇人入院时确实符合置放鼻胃
管的适应症(怀疑有小肠或胃出口处的阻塞),妇人起先拒绝,错失能及早置放鼻胃管的
时机,这点,法官可曾考虑过?
置放鼻胃管不是没有缺点,最常见的可能是流血、喉咙痛,更严重(但少见)可能有食道
破裂,吸入性肺炎、气胸,或是非常罕见的导致颅内位移,至於一条鼻胃管造成植物人直
接用因果关系要连结,真是闻所未闻!
(作者为医师,完整版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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