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Re: [新闻] 赖总统成长津贴以行政命令取代专法 学者
时间Sun Jun 28 19:59:18 2026
※ 引述《BSScene (崩世光景)》之铭言:
: 联合报 记者王小萌/台北即时报导
: 赖清德总统提出0至18岁每月发5000元成长津贴等人口新战略,且为降低立法时在野干扰
: ,采发布「作业要点」方式推动。台北大学公共行政学系教授刘嘉薇指出,该政策涉及经
: 费规模庞大,若仅以「作业要点」作为依据,恐在正当性上引发疑虑,包括法律位阶较低
: 、政策稳定性不足,以及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行政命令」本身不能视为当然无效
按照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非字第一六八号刑事判决,其中就适用法律的原则,在刑事上
明定:
「……刑罚法律之文字本身仅规定罪名、法律效果与构成要件的部分禁止内容,而将构成
要件其他部分禁止内容授权行政机关以其他法律、行政规章或行政命令加以补充,此即
所谓空白刑法。行政机关制定具有填补空白刑法补充规范之法律、行政规章或行政命令
,仅在补充法律构成要件之事实内容,即补充空白刑法之空白事实,究非刑罚法律,该
项补充规范之内容,纵有变更或废止,对其行为时之法律构成要件及处罚之价值判断,
并不生影响。於此,空白刑法补充规范之变更,仅能认系事实变更,不属於刑罚法律之
变更或废止之范畴,自无刑法第二条第一项法律变更之比较适用问题,应依行为时空白
刑法填补之事实以适用法律。」
至於在行政事务方面,最高行政法院一一零年度上字第六九八号判决提到、并经一一四年
度再字第二十九号判决追认:
「……行政机关须有法律之具体明确授权,始得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之自由权利;若法律
仅概括授权者,该管行政机关固得就执行法律有关之技术性、细节性事项以行政命令定
之,惟其内容不能抵触母法或对人民之自由权利增加法律所无之限制。……」
从这些文字看来,就是说除非有逾越比例原则、或其他宪法保障之权益,否则直到自行宣
告无效前都仍要照着走。
所以说回赖清德的「绕道」意图,其实并非不能理解
只是要说没有「心态崩溃」的状况的话,恐怕没人会相信,因为打从过去国防特别条例、
大法官人事提名等,都可见一斑
而蓝白要推进「未来帐户」,想必是已经准备好要邀功了,所以为了避免让他们有机会收
割、且谎称「忧国忧民」等,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但是否能获得民间普遍领情,这还得看未来的造化而定,现阶段恐怕没有时间去烦恼...
--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宋】苏轼《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74.219.45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782647962.A.F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