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pigcom123 (jkk01)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讨论] 卓:外国籍须到职日一年内起完成丧失国籍
时间Wed Mar 25 11:13:42 2026
刚刚看到有热心网友发现
翻阅历史文献
原来国籍法规定的
任公职後有一年的缓冲期
可以提交放弃国籍证明文件!
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 卓荣泰已证实
卓副秘书长荣泰:国籍法明文规定,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应受国籍限制之公职时,应於就
(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於就(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
明文件。
卓副秘书长荣泰:他可以在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我们希望他越快越好。这是法律的规
定,我们一定会守法。
https://i.mopix.cc/tbANzN.jpg
不知道大家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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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xxcv: 李贞秀上任是完全没问题的,主要是自己自223.137.249.135 03/25 11:15
2F:→ xxxcv: 爆失言,情绪控管出问题223.137.249.135 03/25 11:15
3F:→ bightv42257: 到职前如果还没申请,是不是就不应 167.179.245.66 03/25 11:17
4F:→ bightv42257: 该就职? 167.179.245.66 03/25 11:17
6F:推 bluenan: 因为全家精障蓝白狗乱搞的关系,要取消缓 119.14.132.145 03/25 11:18
7F:→ bluenan: 冲期才对 119.14.132.145 03/25 11:18
8F:推 xxxcv: 这是针对外国人的规定,陆配是两岸人民关223.137.249.135 03/25 11:19
9F:→ xxxcv: 系条例,不在国籍法里面223.137.249.135 03/2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