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IDis7 (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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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为什麽黄国昌法学知识这麽差
时间Tue Mar 3 17:11:05 2026
看了翟神的脸书说210跟211互斥 检察官程度很差
查一下新闻
黄国昌转述,他在侦查庭内问检察官,对方到底控告他《刑法》哪一条?检察官回答「伪
造文书」,他又问是第210条到第216条的哪一条?检察官则说是第210条和第211条。
黄国昌直言,他的答辩非常简单,第210条是伪造「公文书」、第211条是伪造「私文书」
(编按:应为口误,第210条应为伪造「私文书」,第211条则是伪造「公文书」),两者
概念在法律上互斥,不可能同时违反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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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
太不合理了吧
我随便Google一下案例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更一字第49号伪造文书
被告就上揭事实摘要栏一所为,系犯刑法第216条、
第210条、第220条第2项、第212条之
行使伪造之私文书及同法准特种文书及特种文书等罪,第216条、
第211条之行使伪造公文
书罪及第339条第1项之诈欺取财罪,依刑法第55条前段规定,从一重论以行使伪造公文书
罪;
一次犯一堆
哪有互斥的...
翟神不是法律专业 不查就算了
国昌老师不是法学专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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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Cosmoswalker: 找个高中生查ai都比他厉害42.77.101.9 03/03 17:13
不是啊 这应该是他法学专长啊 怎麽会连这个都错
3F:→ Hohenzollern: 翟本乔找到内湖AIT了没?111.250.232.222 03/03 17:17
4F:推 aragorn747: 随便丢去给ai都说可以 只是一行文不 136.23.50.111 03/03 17:17
5F:→ aragorn747: 两罚 判决会依最重执行 136.23.50.111 03/03 17:17
6F:→ aragorn747: 行为136.23.50.111 03/03 17:18
那就不是互斥(if else)啊 而是Max
※ 编辑: myIDis7 (101.9.235.180 台湾), 03/03/2026 17:23:34
7F:推 WeGoYuSheng: 他不是程度差,他是为了自己的政治利111.80.65.160 03/03 17:24
8F:→ WeGoYuSheng: 益跟政治斗争的慾望,故意灌输一堆错111.80.65.160 03/03 17:24
9F:→ WeGoYuSheng: 误的观念,宁可毁掉整个社会都在所不111.80.65.160 03/03 17:24
10F:→ WeGoYuSheng: 惜,这种货色最无耻、最下贱、最该死111.80.65.160 03/03 17:24
11F:→ gogen: 小草信就好,对错不重要的49.217.241.176 03/03 17:38
12F:→ r61102: 有没有可能是来源单一的时候互斥 但存在一36.226.242.36 03/03 17:42
13F:→ r61102: 次多犯 犯人可以同时伪造两种 但只有一种36.226.242.36 03/03 17:42
14F:→ r61102: 的话互斥?这条我不是很懂 讨论一下而已36.226.242.36 03/03 17:42
很有可能 身分证 211 存摺 210
而被起诉不知道这个行为伪造了几件文书
16F:→ r61102: 这个case他伪造了不少东西 可能刚好都包含36.226.242.36 03/03 17:46
17F:→ r61102: ?36.226.242.36 03/03 17:46
※ 编辑: myIDis7 (101.9.235.180 台湾), 03/03/2026 17:48:28
18F:→ Hoty69: 同一个文书,在法律上同时成立公文书跟私 101.10.104.191 03/03 17:49
19F:→ Hoty69: 文书的案例,有法律达人能分享吗? 101.10.104.191 03/03 17:49
20F:→ Hoty69: 对了,身分证应该是刑212 101.10.104.191 03/03 17:51
21F:推 ack0217: 就故意骗骗艹啊 他不可能不知道啦 59.115.144.41 03/0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