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garetteass (NONE有给予正向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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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沈伯洋美谍案偷偷安全下庄了
时间Thu Feb 12 12:02:56 2026
※ 引述《waynecode (韦恩咖啡)》之铭言:
: 《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
: 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发展组织、刺探、蒐集、
: 传递公务机密;该法条把「外国」、「中港澳」、「境外敌对势力」并列,从立法技术而
: 言,类似「例示」概念,也就是立法者当初在进行通盘的法制规划时,会把相同性质的词
: 汇放在一起,以符合整个体例与完整性。
: 若从字面文义来看,绿委沈伯洋创立的「台湾民主实验室」,接受「美国开放社会基金会
: 」(Open Society Foundations, OSF)资助,确如蓝营所说,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
: ,但从立法规范角度观之,实有另一种法律解释的空间。也就是说,构成《国家安全法》
: 的成罪要件,所接受的「外国」资助,必须要有「境外敌对势力」属性,才有可能符合「
: 间谍组织」的外观,亦即就算沈伯洋接受美援发展「台湾民主实验室」,但北检已认定美
: 国是「友好国家」,并非敌对势力,自然无法根据《国家安全法》提起公诉。「我们不能
: 单单仅从法条文义,就推导出只要与『外国』有关的组织就是间谍,而忽略对我国友善的
: 国家,从『国安五法』(立法院在2019年通过的5项修正案)的立法沿革与体例来看,明
: 确可以得出可能危害我国国安的是『境外敌对势力』。」
: 美谍藏立院?2/收美援非美谍!绿委沈伯洋安全下庄关键 全靠国安法「这样写」
: https://reurl.cc/LQ8z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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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的案子还有争议
: 但沈伯洋这个案子,北检可以把法律扭曲到这个程度
: 外国, 跟大陆地区已经明确分开标示了
: 北检还能硬拗成外国是敌对势力
: 这北检等於宣告我就是东厂了
: 哈哈
https://i.imgur.com/oowwhkC.jpeg
https://i.imgur.com/yPiRXJb.jpeg
「发展组织、刺探、蒐集、传递公务机密」在这边全部都是用顿号「、」
在法律上代表以上四者只要有一个就算数了
在中文领域「、」等於逻辑的「or」亦等於「或」而不是「且」
and、or不会分是单纯逻辑问题
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看可能比较趋近文盲或智能缺陷
这水准好意思说要修理别人的中文程度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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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ynecode: 你就知道他看起来多可怜了 60.250.65.252 02/12 12:03
2F:→ bbbing: 法律不能以下犯上,你没考虑到这点 60.250.191.138 02/12 12:52
3F:嘘 indexcome: 自以为有戏可以抹,结果自己才是那个 42.73.26.38 02/12 14:34
4F:→ indexcome: 小丑 42.73.26.38 02/12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