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Re: [新闻] 高金素梅亲信张俊杰羁押禁见 北院裁定理
时间Thu Feb 12 09:19:45 2026
※ 引述《geordie (梦の住民)》之铭言:
: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 无党籍立法委员高金素梅,涉嫌诈领助理费、违法输入中国快筛试剂、利用协会诈领补助款
: ,台北地检署复讯後,声押禁见高金的国会办公室前主任、现任助理张俊杰(歌手Matzka的
: 岳父),台北地院11日深夜10时35分裁准羁押禁见,裁定理由指出,「本案具体犯罪情形严
: 重、危害社会治安甚钜,犯案期间非短」,张俊杰涉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故裁准羁
: 押禁见。
: 北院裁定指出,张俊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公务员诈取财物」、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 、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加重诈欺」、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洗钱防制
: 法「洗钱」等罪,已达犯罪嫌疑重大的程度。
居然还有《商业会计法》违法,这不正是柯文哲案中,牵扯出的类似一段吗?
至於其他部分,嗯...
看来都是一般贪污案中,会出现的法条,所以不需要有过度、甚或激烈反应,平常心看待
就好了...
不过《医疗器材管理法》部分倒没提及
所以言下之意应该是,这位当事人与高金本身所涉的案件,没有直接关系吧?
: 法官认为,本案共犯间是如何犯意联络、行为分担等重要事实,都尚有未明,有待检察官厘
: 清,有相当理由足以认定张俊杰有勾串共犯之虞。
: 法官考量,本案具体犯罪情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甚钜,而本案犯行期间非短,距今已有相
: 当时日,共犯间的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仍多有未明之处,案情晦暗的危险性仍高。
: 北院衡酌,不羁押张俊杰对於国家刑罚权的伤害,应大於羁押对张的权利侵害,符合衡平性
: 原则,有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因此裁准检方的声请。
最後一段是在正常裁定书中,会看得到的吗?
如果没记错,例稿通常是写「若仅命被告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较轻微之
强制处分均不足以替代羁押」(或其他类似的)
但会直接写「侵害(甲)大於侵害(乙)」,如此风格一点都顺应不来啊...
反正不管怎样看,重点是在高金是否「知情」
毕竟如果有不报的问题,将形同是在为嫌犯提供掩护,必然会罪加一等(或最起码,影响
对於量刑的判定)
容忍到这样久才揭发,只能说这埋伏还真厉害呢...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热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梦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叹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伤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绊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过ちの果て 最期の梦を、见続けてるよ
——西川贵教《ミーティア》(『机动战士钢弹SEED DESTINY』插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74.217.193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770859188.A.CA2.html